取保候审不一定会进监狱,取保与是否坐牢无直接关系。最终判刑与案情有关,一般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取保候审期满后,执行机关应通知决定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并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规定,如不违法则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判刑与案情和量刑有关,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一、如果取保候审还会坐牢吗?
如果取保候审不一定会进去坐牢,取保与是否进去没有直接关系,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1,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
2,如果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
3,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
因此,判刑要看案情。如果最终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过一般能取保也说明案情不是很严重,量刑在三年以下还有可能判缓刑的。
二、取保候审期满以后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由司法机关批准后认定的,并且当事人在取保期间还需要遵守上述规定,如果存在违法行为的,那么是可以立即收监并追究法律责任的,但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的,那么就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结语
取保候审并不直接决定是否会坐牢,而是一种强制措施。最终判刑与案情有关,如果案情不严重,一般会判缓刑。取保候审期满后,执行机关会通知决定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不离开居住地、及时报告变动等。如果违法行为存在,可能会收监并追究法律责任。具体情况视案情而定。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