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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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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补偿标准及工厂搬迁终止无期限合同的赔偿问题。员工在搬迁过程中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时,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公司拒绝员工搬迁,员工可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通常为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1个月工资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标准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一、公司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为了降低企业用地或者房屋租赁的成本,一般会选择对企业进行搬迁。企业在搬迁时,员工是否能得到补偿,是需要看搬迁是否会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搬迁过程中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则员工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民法典》中工厂搬迁终止无期限合同怎么赔偿?

(一)公司拆迁不让员工去新的地点上班,则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其可以主张公司无故单方辞退的赔偿金,标准一年两个月;

(二)公司同意员工去工作,而本人不愿随公司搬迁,其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1个月工资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企业进行搬迁,如果影响到了正在企业工作的员工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需要对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解除并且对员工的劳动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进行具体的补偿。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公司搬迁员工补偿标准的问题,员工在搬迁过程中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时,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同时,根据《民法典》,如果工厂搬迁导致无期限合同终止,员工可以主张公司无故单方辞退的赔偿金,标准为一年两个月工资。如果员工不愿随公司搬迁,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1个月工资,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搬迁时应按照具体情况对员工进行合理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四条 【竞业的范围和期限】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五章 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十九条 职工有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有对企业的生产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依法享受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休息、休假的权利;有向国家机关反映真实情况,对企业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控告的权利。女职工有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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