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劳动者如果在试用期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并且该通知形式并没有强调是用书面形式,即只要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是在试用期满后,想要辞职,同样根据本条的规定,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时候,口头通知就不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一般是提交辞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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