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地方是指一个国家的特定地方内,具有规范性之自我治理能力(即所谓地方自治)的政权团体,与相对。广义的定义系管理特定行政区域内公共事务的机构之总称,狭义的定义则专指地方之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条 各级及县级以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