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拓展延伸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如果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需要延长的,由机关报请同级人民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或者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在侦查期间,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延长二个月。
根据以上规定,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果在侦查期间,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必须由高级人民批准,并且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需要再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则必须由机关报请同级人民批准,并且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不能滥用职权。在侦查期间,如果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延长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批准,不能擅自动用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否则,可能会导致侦查羁押期限超过规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结语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在此期间,人民可以对案件进行侦查、提起公诉和审理。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辩护,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