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是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就属于婚后房产。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可以根据下面的规则确定:第一,协商优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如何分割房产,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以及财产处分权利;第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由判决房产归属。在判决时,通常会按照下面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子,就拍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如果双方都想要得到房子,并且同意采用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的,应该予以支持;
3、如果只有一方想要得到房子的,可以由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获得房子的一方应该依照评估的价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一、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婚前的房子加上配偶的名字,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由此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分房子。具体分割的方法包括:(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时,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判决。具体可以将房屋归为一方,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可以竞价取得。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可以拍卖之后分割拍卖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