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不起可以不还。债务人负担不起债务的,应当分期偿还。没有财产、收入、劳动力丧失的,可以终止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止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被执行的法律文件被撤销的;
3、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执行,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5、被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法偿还贷款,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认为应当终止其他情形的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