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程序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本文介绍了征地程序的十个步骤,包括征地公告发布、村见征询、实地调查与登记、制定四方案、公告张贴、方案报批与批准、土地补偿登记以及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这些步骤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实施,旨在确保征地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保障被征地村民的权益。
法律分析
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
2、征询村见。
3、实地调查与登记。
4、一书四方案。
5、张贴征地公告。
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拓展延伸
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与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与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部门会制定相关征收计划,并进行公告和通知,告知农民土地征收的目的和范围。其次,会与农民进行协商,就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方式和时间等进行谈判。然后,根据协商结果,会与农民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并支付补偿款项。接下来,会进行土地征收手续的办理,包括土地登记、评估和拆迁等。最后,会将征收的土地用于规划的目标,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或城市建设等。整个程序与流程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并确保公平、公正和合法。
结语
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与流程一般包括征地公告、征询意见、调查登记、方案发布、补偿安置公告、报批、批准、登记和交付等环节。与农民进行协商,签订协议并支付补偿款项。最终,征收的土地将用于规划目标。整个程序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和合法。
法律依据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
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