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的权利有:制定市场调整价格;在指导价格规定的范围内制定价格;在指导价格和定价产品范围内制定新产品的试销价格;依法举报、起诉侵犯自主定价权的行为。
一、高于市场价算违法吗
国家对超出市场价格多少属于违法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商品种类不同,市场需求程度不一,具体超出多少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经营者不执行指导价、定价。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二、垄断经营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价格垄断是垄断厂商凭借自身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内,某些企业所占份额很大,既可决定产量又可操纵产品价格),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制定垄断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确定的3个共同执法部门是:商务部的反垄断局、国家的价格监督检查司、国家工商总局的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根据反垄断法和批准的“三定”方案,商务部负责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发展改革委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工商总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其中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三、合同内容没有约定价格的应如何解决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没有约定价格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决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执行,执行定价或者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当事人对有关合同内容不明确,仍不能按照前一条规定确定的,价格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的市场价格执行,依法执行定价或者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三)制定属于指导价、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四)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