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具体规定如下:
1、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适用指导价或者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自主制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指导价或者定价:
(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2)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3)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4)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5)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指导价或者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