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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家庭暴力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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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确定赔偿问题

夫妻离婚赔偿问题的确定:夫妻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求无过错方给予自己损害赔偿,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离婚后是否还可以提出赔偿

离婚后还可以提出赔偿。一方存在以下情形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他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提起损害赔偿。法律规定离婚赔偿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并且要求提出的时间是离婚的当时或离婚后一年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诉讼请求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赔偿请求权行使的条件:

1、侵权行为的发生。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2、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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