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玩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的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的手续

来源:爱玩科技网

一、减资申办条件:

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收回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等。

二、外资减资须提交基本文件、材料:

1.企业关于减资的请示(原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明确表达本企业未有任何已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经济纠纷的意思,还应说明企业在投资总额内的进口情况)

2.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3.企业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或决定(原件)

4.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审计报告(原件,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

8.验资报告(复印件)

三、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办事程序:

1.受理——审批——发初步批复;

2.申办单位应先将材料上报商务局,经商务局初步同意后,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将商务局初步同意减资的批复(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减资公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与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说明(原件)一起上报商务局,商务局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申办企业持商务局的最终批复(原件)及原企业批准证书(原件),领取新的企业批准证书,再到北京市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四、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办事时限:

上报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五、注意事项:

1.书面材料或下载文件应用A4纸张,并装入档案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