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位同学:
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系统于3月1日至3月20日开通。此次报名需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通过“统考报名申请功能”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
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办理学位申请(资格卡或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2.已通过信息平台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3.已到现场进行指纹和图像采集,并完成资格审查表的打印及签字确认; 4.提交的个人信息已通过学校的确认;
5.学员一般应在北京地区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我校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注意:学员在指纹和图像采集信息未被确认前,不可以申请统考报名。通过学校确认后,请尽快申请统考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20日。在报名申请通过学校的考试资格审核后,学员请于4月1日前完成考试报名费的网上支付,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