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身份证号:地址:电话:
为保障合作良好、有序运行,充分保护各方的正当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的,就双方在xxx开设舞蹈艺术培训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教学、办公场地,教学设备,广告宣传、招生等工作,并负责相关费用。
2、由甲方董事长郭淑芳出任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董事长,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由乙方出任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校长兼总教练,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学员档案包括整理、保存、运用学员的信息资料,负责招聘教学师资及员工,组织教学培训等。
3、乙方招聘的教学师资及员工与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教师工酬根据教师级别不同按每课时200-400元的不同标准由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支付,教师工酬以日结方式进行结算。
4、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设立单独的财务账簿及账户,核算,每月核算一次,实行专款专用。
5、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设立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会计由甲方会计兼任,会计的工资报酬由甲方承担。出纳由乙方选任,工资报酬(5000元/月)由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支付。
6、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根据市场情况拟设置培训班如下:
①摩登班(少儿、成人),
②拉丁(少儿、成人),
③交谊舞(成人、企业家班),
④、莎莎舞,
⑤三步踩,
⑥肚皮舞,
⑦瑜珈班,
⑧街舞,
⑨操课。第三条授课时间及方式地点
具体上课时间以课程表安排为准,45——60分钟为一个课时。授课地点为甲方提供的教学场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