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本村实际,特制订本村规民约:
一、每个村民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侵占山林。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每个村民都有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向村委会报告,并自觉投入扑救。
三、每个村民要积极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工作。 四、村民不准带火进入林区,不准在林区内玩火、吸烟、野炊。 五、村民上坟时严禁点香烛、放鞭炮、烧纸钱,提倡上坟送鲜花、栽纪念树等文明新风。 六、村民自留山、责任山的森林防火,建立“群防群治,自防自救”的机制,由村民各自做好防火工作。
七、对痴、呆、傻、弱智人员,由其家属、亲戚落实好专人看管监护,免得引发森林火灾。 八、违反本规定者,按有关规定处以50元至500元罚款,造成火灾的,打火的一切开支费用及造成损失由肇事者负责,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村规民约经2007年 12 月 10 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十、本村规民约2007年 12 月10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