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利川市第六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市直学校:
现将《关于举办利川市第六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利科协发[2010]4号)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早作准备,高质量完成本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分配的各项任务。
利川市教育局基教科 2010年7月7日
利科协发[2010]4号
关于举办利川市第六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
通 知
各乡、镇、处科协,各中、小学校:
为了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提高青少年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州科协、州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六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州科协发[2010]15号)文件精神,市科协和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于2010年6—12月期间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内容
1、主题:体验·创新·成长
2、内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评比、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选、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优秀科技教师评选、优秀组织工作者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
二、赛程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0年6月1日——2010年7月15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创作实践):8月16日——11月14日。在本阶段各乡(镇、处)科协、各中、小学校及科技辅导员应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和辅导青少年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市督导组(由市科协和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将对大赛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办。
第三阶段(申报评审):11月15日——12月2日。11月8日——11月12日为各乡镇和各学校初评汇总阶段;11月15日——11月19日为各乡镇和学校作品申报时间(具体上报时间见附表);11月20日——12月2日为市初评和择优上报州科协时间。
三、组织实施和竞赛要求
1、本次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办公室、市科协和市教育局组成,下设竞赛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和督导组,办公地点设在市科协,由廖顺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乡(镇、处)科协负责辖区内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中、小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高中、职校和中心学校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要结合本届大赛“体验〃创新〃成长”的主题,积极引导广大学生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入手,去发现和解决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 四、申报要求 1、各中、小学校应认真阅读《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并按申报书的要求签字和盖章。 2、在州级获奖的作品若被选送参加省级评选需向省组委会交纳评审费,标准为科技创新成果50元/件、科技实践活动30元/件、科学幻想作品15元/件。 3、各参赛单位务必于2010年11月19日前按每个项目的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将参赛作品纸质申报材料、作品清单和电子版报送利川市科协办公室。上报项目清单的各项内容一定要填写全称,表头如下: 科技创新成果 项目名称 项目学科 项目类别 姓名 性别 所在学校 学历 年级 辅导教师 科技实践活动 活动名称 学科 开展时间 申报者 所在学校 人数 年级范围 辅导教师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 序号 作品名称 姓名 班级 辅导教师 优秀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 项 目 名 称 所在单位 申报者 优秀科技教师: 优秀组织奖: 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名称 所在单位 姓 名 4、优秀组织工作者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市科协和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参赛组织情况结合初评结果向州里择优推荐,并提前通知被推荐单位和个人上报相关材料。 5、竞赛规则及申报表格可登陆利川教育网下载。 五、评选表彰 本次大赛市里将成立参赛作品初评领导小组,12月上旬将评选出来的作品送州科协参赛。本次大赛已列入市对各乡镇处的综合考核体系中的科技、科普工作内容之一,同时纳入市教育局对教育系统的年度考核。 利川市科学技术协会 利川市教育局
2010年5月30日
主题词:科普 青少年 创新大赛 通知 抄送:州科协,州教育局,办,市办。
利川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10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