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不会作废,具体内容如下:
1、失业金不领是不会作废的。失业金是有账户的,不领取没有什么关系,上班之后就有工作了是不能领取的,只有在非因本人原因失业的时候才可以领取;
2、失业金按月打入社保办理的银行账户,不存在过期的问题。但是失业金领取期间,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培训,否则有可能被停发失业金。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失业金领取流程:
1、带着企业出示的失业证明,到社保中心办理失业证,并提出失业金领取申请;
2、提交失业证以及个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
2、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
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4、失业人员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