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有以下手续:
1、到工商局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6、带营业执照前往备案的刻章店刻章,经办人代理刻章的时候,如果是新公司注册后第一次刻章会有刻章码,所以无需法人身份证件,只需要经办人身份证件;
7、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9、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核定税种。
申请个人独资企业需准备的材料:
1、投资人身份证明原件;
2、确定公司名称的字号;
3、经营场所;
4、自报注册资金数额;
5、前置审批的专项批件。
综上所述,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 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企业所得税。在民事诉讼中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其无论作为原告或是被告均可单独作为诉讼主体,无需追加投资人共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