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赔偿补偿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劳务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预见到的损失。另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
签了劳务合同被辞退了一般没有补偿。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赔偿补偿的规定。
劳务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可根据合同给予赔偿,其相关规定为: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赔偿补偿规定。劳务合同中若约定了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请双方在劳务合同签署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