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玩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走私罪应注意什么问题

走私罪应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爱玩科技网

处理走私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①走私罪的共犯

②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

③对于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缉私的,又构成妨害执行公务罪,应当数罪并罚。

以走私为目的,使用虚假无效的凭证、商业单据或者采取其他手段向外汇指,定骗购外汇的,按走私处罚。

一、如何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该罪必须满足4个条件,包括:

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

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

3、未补缴应缴税额;

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补缴的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

上面的4个条件如有一个或多个不能成立,就不能认定为犯罪,如虽然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补缴了关税的;虽然未补缴关税但是在海关批准下才在境内销售特定减税、免税货物的;或者既未经过海关批准又未补交关税,且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不是出于牟利的;等等,都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

本罪的走私行为包括以下方式:

1、未经授权的部门批准,不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非法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

2、虽然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国(边)境,但采取隐匿、伪装、假报等欺骗手段,逃避海关监管、检查,非法盗运、偷带或者非法邮寄国家禁止或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的。

3、未经批准或者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配装、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部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或者海关监管的其他货物、进境的海外运输工具等,非法在境内销售牟利的。其中的“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应予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包括通过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以及在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区或者免税商店内等储存、加工、寄售的货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