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金融属于专门人民。专门人民是我国人民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和各级人民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但专门人民在我国人民系统中又具有特殊性,即专门人民是在特定部门或对特定案件设立的审判机关,而不是按行政区域设立的审判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
第十二条 人民分为:
(一)最高人民;
(二)地方各级人民;
(三)专门人民。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分为高级人民、中级人民和基层人民。
第十四条 在生产建设兵团设立的人民的组织、案件管辖范围和法官任免,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包括军事和海事、知识产权、金融等。
专门人民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