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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档案丢了可以补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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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档案丢了可以补办。

大学生办理档案补办手续需先到当地人事局或是就业单位、毕业高校分别开具档案补办手续证明,持该证明文件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高校档案馆查询学籍资料、复印、登记、缴费后,所有学籍资料将加盖高校公章,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封口后,补档人才可以持单位或当地人事部门的调档证明,办理调档手续。如还需补办初中可免、高中学籍档案,则持档案补办手续证明回曾就学高中查询、复印、登记补办该时期学籍资料,在档案封口后,同高校学籍档案一并交回人事局办理并档和归档的手续。

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档案补办及管理的相关法规或是指导意见,只有珠海、哈尔滨等少数城市制定了自己的档案丢失补办“办法”,并且手续繁琐,颇费时费力。因此,大学生在办理档案补办手续时,还需咨询当地人事部门及高校档案管理部门,确定档案补办所需证明文件及补办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档案补办、调档等事宜。在不能找到的前提下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去补办相关材料,到所在学校从初中到大学进行一一补办,加盖所在院校的公章,准备齐全后到人事局进行归档,这样才能最终的解决档案丢失的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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