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一方有配偶导致重婚的。
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当事人之间都不具备夫妻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