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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的条件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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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房屋质量纠纷一般需要进行质量鉴定,依据相关法规,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应予支持。当然,因为房屋质量不合格还会发生其他法律纠纷。在法律上认可的鉴定机构一般是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一般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是由司法部门颁发许可证件的机构或者由司法机关认可的机构。当然,个人鉴定的话,市场上鉴定机构很多,具体可咨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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