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如男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可向提起诉讼。会先调解,若不成功,确认感情已破裂,可准许离婚。女方提出离婚,而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再次协商离婚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功,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应该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并确认双方感情已破裂,就应该准许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