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应该由女方诉讼离婚。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申请;
2、人民对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3、人民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由进行调解;
6、调解不成的,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