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调解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行政调解的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解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公民要申请国家赔偿的话,那么其申请的程序一般是先要求受害人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根据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的不同情况,国家赔偿法规定了不同的程序。根据赔偿性质的不同,其赔偿程序一般是属于行政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属于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的,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其上一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三、行政诉讼如何办理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除了具备原告的请求资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外,应具备“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和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的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