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模式不同。铁路实行垂直管理,由直管;地方接受地方和上级双重管理,人财物归口属地,以属地管理为主,业务上服从上级指挥。
2、机构级别不同。铁路为正厅级机构,18个铁路为副厅级,铁路处为正处级,车站派出所为科级(少数副处级)。地方,省级为正厅级,副省级城市为副厅级,地市为正处级,县级为正科级。总体来看,同地区的铁路政规格略低于地方。
3、工作职责不同。铁路负责铁路及其沿线治安维稳,地方负责辖区治安,地方管理范围和权限要大于铁路。
4、社会地位不同。职权决定地位。地方管得人多、事多,职权大,社会地位自然高于仅限于铁路范围的铁路。
5、进人渠道不同。地方通过省考或者联考进入,铁路属于垂直管理单位,人事权归,必须参加国考。
6、身份标识不同。铁路的胸徽清晰标注“铁路”二字,而地方则直接标注省份。
铁路机关,是指针对铁路运输安全保卫而设立、运行的机关,受垂直领导。铁道部组建于1949年,首任冯纪。1954年并入交通保卫局。自2020年4月17日起,铁路系统统一更换"铁路"胸徽,警号号段不变。
地方机关指的是地方的和各各县区的分局,以及各个辖区的派出所,这些都是属于机关地方的机关如果是省一级的,那么就是指省里的厅地区一级的就是地区的,地区的和各县市区的都要归省里厅领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四十三条 铁路机关和地方机关分工负责共同维护铁路治安秩序。车站和列车内的治安秩序,由铁路机关负责维护;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由地方机关和铁路机关共同负责维护,以地方机关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