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迁移对迁入地和迁出地的影响:
1、对于迁入地来说:
人口的增加,带去了大量的劳动力。也增长了市场需求,有利于经济发展,但是人口的增加,给迁入地的环境增加了压力,交通压力加大,环境污染,就业压力加大等等;
2、对于迁出地来说:
人口的流失导致经济发展滞后,劳动力分配不均人才流失;
3、迁移原因:
人口迁移中经济原因是主要的,为摆脱贫困和失业,改善生活,或为发财致富。谋求事业成功等。此外。政治、宗教、文化及战争和灾荒也可能导致迁移。人口迁移的直接后果表现在对迁出、迁入地区人口数量、性别和年龄构成的不同影响。
一般移民中男性多于女性。年轻人多于儿童和老人。从间接的经济和社会后果看。迁出地人口压力减轻。可能得到移民汇款收入。但劳动力减少。特别是具有熟练技能与高文化水平的劳动力迁出。使迁出地的抚养、教育费用受到很大损失。
人口迁移对迁入地和迁出地一般常见原因有: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综上所述,户口迁移时,已在原户籍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及非职工医保待遇,则户口迁移不会影响养老待遇,但可能会影响居民医疗保险 (因居民医疗与职工养老分属于不同的社会保险类型,部分地区以当事人在外地享受职工养老为由,不得再次参加迁入地的医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