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四要件有:
1、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
一、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四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4、客观方面即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的行为。
二、什么是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如何确定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4、客观上表现为具有解救义务的行为人没有履行解救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