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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来源:爱玩科技网

法律分析: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成立条件是:

该罪的主体是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该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绑架妇女的人身权利;

该罪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绑架的妇女的行为。

一、刑法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构成要件

刑法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构成要件为: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

3、主体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阻碍解救绑架儿童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四个构成条件包括: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儿童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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