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中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属于编制序列,由、双重领导。主要负责日常 臂章(总部首长、机关干部)任务赋予、规模和编制定额、指挥、业务建设、经费物资保障,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对的领导。的经费在国家财政支出中单列。主要负责的组织编制、干部管理、指挥、训练、政治工作,通过四总部组织实施对的领导。在执行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方面,总部接受的领导和指挥,总队及其以下,接受同级门的领导。总员额现为66万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法》 第二条 人民武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军事委员会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