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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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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管辖。根据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但不能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分析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为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拓展延伸

合同签订地的选择对法律管辖权产生的影响

合同签订地的选择对法律管辖权产生重要影响。根据国际私法原则,合同签订地通常被认为是确定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权的关键因素之一。合同签订地的选择可能会影响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选择哪个来审理争议。当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签订地,并且该地与争议相关时,通常会有管辖权。然而,对合同签订地的解释也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公共和实际履行地等。因此,在选择合同签订地时,双方应慎重考虑各种因素,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争议解决的可行性。

结语

合同签订地的选择对法律管辖权产生重要影响。根据国际私法原则,合同签订地通常被认为是确定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权的关键因素之一。合同签订地的选择可能会影响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选择哪个来审理争议。因此,在选择合同签订地时,双方应慎重考虑各种因素,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争议解决的可行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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