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报业处在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变革时期。我们要深刻认识我国报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抓住机遇,创新求变,实现新的跨越。
要继续转变观念。进一步确立报业产业的观念,确立转变报业发展方式是实现报业大发展的根本途径的观念。要认识到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实行整合兼并重组,提高报业产业集中度,是我国报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尽管传统纸媒正面临着来自新媒体的挑战,但具有独特优势的报纸期刊是其他媒体一时难以替代的,媒体融合之路成就报业的未来。
要深化报业机制改革。《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的意见》已经下发,目前正在加紧实施,这将为报业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制度性前提条件。我们要进一步推进报业单位之间的资源整合,打造新闻出版骨干传媒企业。要推动报业集团(公司)内部组织管理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真正发挥现代企业制度的优势。
要积极探索利用高新技术为报业发展提供的各种可能性。。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 老龄化 战略发展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那些由于身体衰弱生活无法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他人帮辅日常生活的被保险人(基本是老年人),提供一份护理服务或经济保障的保险。
一、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现实推力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提升老年人、重大疾病和慢性病患者生命质量,弥补社会医疗保险保障不足的现实选择。
(一)人口老龄化,失能老人增多
截至 2011 年底,我国 65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23 亿,占全国总人口的 9.12%,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伴随着我国人口高龄化发展的同时,失能老人规模也不断扩大,据调查预测,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0%,到2015年即“十二五”期末,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比2010年增加7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5%,失能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庞大的老龄化人口和不断增多的失能老人,会导致对长期护理的需求越来越大,而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现实选择。
(二)家庭小型化趋势,传统家庭功能弱化
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家庭养老,家庭成员作为护理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但随着家庭结构变化,传统的家庭护理模式逐步向社会化方向转变。“四二二”、“四二一”甚至“八四二一”等倒金字塔型家庭结构的大量涌现取代了传统的家庭结构模式,而处于中间一层的“夹心夫妇”不但要照顾子女,赡养老人,还要外出工作养家糊口,日趋增大的家庭负担已使儿女对养老护理问题力不从心。另外随着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和社会流动性的提高,子女外出工作现象频繁,独居的空巢老人越来越多:1983年,我国空巢家庭在有老人的家庭中所占比例只有16.7%,2003年上升到25.8%,2007年则达到27.9%。在这种情况下,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弥补传统家庭养老的不足的有效途径。
(三)长期护理费用高负担、快增长
在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逐步提高的情况下,人们的预期寿命明显延长,据全国老龄办的《2009 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在2009年,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超过73岁。但随着老年人年龄增长的同时,其患病率也随之增加。据预测,年龄每增长10岁,患慢性病的概率将增加50%以上。与此同时,在当今社会各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发病率也逐年提高,不仅直接治疗费用庞大,其后期的护理费、康复费等支出也相当巨大,而且随着人们健康需求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费用也快速增长,这些都给病患家庭造成了沉重负担。
二、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及实施效果
(一)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概况
1997年12月日本《护理保险法》由会议通过,2000年4月 1日开始正式实施,作为管理主体。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对老龄化社会中身体衰弱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公共护理的一种重要尝试,它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将40岁以上人群均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畴,并以65岁为界划分两类被保险人,采取强制保险方式,要求被保险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护理保险费。
表1 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效果
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使个人、家庭和三方面都获得了一定的实惠,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其次,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增加了社会就业岗位,推动了护理行业的发展。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保障下,有护理需求的人越多,护理人员的规模也会随之越来越大。最后日本护理保险的实施减轻了的经济负担。实施该制度后,需护老年人从普遍的住院护理转移到了社区和家庭护理,降低了新建福利设施费用。同时“社会性入院”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避免了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金额的居高不下,财政支出也节省资金4 万亿日元,而且大部分保险对象都享受到了应有的护理保险。
三、我国战略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的策略建议
(一)扶持和法律规范是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重要保证
长期护理保险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还是一个经济问题,它关系到老龄化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也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离不开扶持和法律监督,因此我国应研究出台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相关法律和财税,通过法律规范和税收优惠来约束和鼓励个人和企业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护理行业。比如在法律规范方面,可通过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护理保险法》来明确长期护理的内容、长期护理保险承保范围、接受护理人员的基本权益以及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均予以法律形式的确认,从而对长期护理及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起到规范的作用;在税收优惠方面可将企业为雇员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全部作为公司的经营费用而成为税收的扣除额;个人为自身或家庭成员购买长期护理保险所缴纳的保险费不算应税收入;应允许经营商业护理保险的保险机构享有利润免征所得税、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税收优惠。这些优惠措施会直接促进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同时会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缓解个人缴费能力欠缺的问题。
(二)因地制宜,建立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体系
我国需要在立足于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构建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体系。首先,我国专业护理机构数量有限,需要建立众多专门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护理机构。一方面可推行一些优惠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专业护理机构,从而提高机构经营管理质量,增加市场供给主体数量;另一方面还需采取措施鼓励促进护理行业专业化发展,如制定护理服务专业标准开办护理专业等级考试、增加护理专业在高考招生时的指标,培养高层次护理人才等。其次,构建家居护理体系和社区护理体系,使需护老人在家中、社区就可以享有良好的护理服务,这也比较迎合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理念。
(三)采取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应以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保险模式发展,单一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只能满足部分老年人的需要,无法缓解多数中低收入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因此它需要结合社会保险。而鉴于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应分阶段进行:近期采取商业保险为主、社会保险为辅的发展模式,长期则以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发展模式发展长期护理保险。
我国是在经济并不发达的情形下步入老龄化社会的,我们既要面对发达国家曾经和正在经历的老龄化问题,又有可能面对发达国家不曾面临的特殊问题。因而长期护理不仅关系到每一个人切身利益,更涉及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面对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及医疗费用大幅上涨等现象,因此我们要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应对老龄化问题发展经验,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构建有中国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缓解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压力,增进社会福利,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参考文献
[1]韩振燕,梁誉.关于构建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研究—必要性、经验、效应、设想[J]. 东南大学学报,2012(05) .
责任保险作为一种以被保险人依据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承保对象的保险,具有将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人,为无辜受害者提供利益保障的特点。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责任保险作为一种具有较强社会管理功能的险种,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显现。但从整体来看,我国目前的责任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市场份额和增长速度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如何实现责任保险快速发展是目前产险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责任保险的现状与特点
以河北省为例,该省辖区内尚未设立外资公司,现有五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分别为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保财险、华泰、天安。目前已开办的责任保险共四类:产品责任、公众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经保监局备案的产品有 100多个。2001年,全省责任险保费收入1.20亿元,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4.9%;2002年,保费收入1.52亿元,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5.4%;2003年,保费收入1.17亿元,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3.8%。从2003年市场情况看,人保占有 90%以上的绝对市场份额,太保约占4%,平保占不到3%,华泰和天安开业较晚,市场份额较小。就河北省近三年的发展情况看,责任保险整体上没有大的波动,属于徘徊式发展。
(一)责任险保源丰富。以河北省为例,截止2002年底,全省从业人员3 286.56万人,其中,参加雇主责任保险的不到20万人,仅占0.5%左右,即使风险较高的采掘业,责任险投保率也仅为7%左右;各类大、中小学,共3.42万所,在校学生1 340余万人,参加校园方责任险的学生不到 30万人,仅占2%;医疗机构4 671家,年就诊人数1 000余万人,住院人数200多万人,拥有病床17.77万张,医疗责任保险仅承保了1.3万左右张床位,不到拥有数的8%。每年来河北省旅游的中外游客4 000多万人次,但旅行社责任保险承保不到5万人次,占8%。由此可见,责任险保源丰富,发展空间十分广阔,市场潜力巨大,在未来的财产险市场中应能占据主要地位。
(二)市场开发条件日趋成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消费方式的日益多样化,为责任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尤其是近年来国民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第一产业比重日趋下降,与责任险发展较为密切的第二、三产业,如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的比重则不断上升,为责任险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二是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法制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1980年以来,《经济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法通则》等多部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从不同角度明确了相关单位、个人在法律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和义务,为责任险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三是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逐渐提高,通过法律途径规避防范经营风险和消费风险,逐渐成为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需求,人们转嫁责任风险的意识日益提高。四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民事诉讼等活动迅速增加。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十年来各种民事投诉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劳动争议投诉年均上升8.7%,医疗纠纷投诉上升10.2%,产品质量投诉上升11%,经济活动中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及其他民事活动中的当事人越来越认识到责任保险的实际意义,这种对责任保险不断增强的认识和需求,对其市场发展和产品创新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资源开发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保险公司缺乏对责任险业务的深入分析和研究,从而不能形成对其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使其在较长时间内处于“自然发展”的状态;其次,责任险产品的研发与供给落后,造成险种结构单一。长期以来,仅靠有限的几个险种支持,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需要。就河北省来说,截止到2003年底,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医疗责任险和供电责任险等几个主要险种的保费收入占责任险总保费收入达90%,其他险种仅占10%;再次,保险公司专业技术及展业骨干力量不足,“不会做”、“做不好”等现象明显,难以实现责任险业务的高质量管理和跨越式发展;最后,责任险产品销售渠道单一,主要为直接业务,通过和经纪方式所收取的保险费占比较小。
二、影响责任险发展的因素
(一)法制环境尚待完善。建立健全民事法律制度是责任保险业务发展的客观基础,虽然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国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立法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快了法规建设的步伐,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仍远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从大类划分,目前除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及医疗责任保险外,其他责任保险方面的法律规定都不够充分。因保护民事责任受害方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尤其是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界定不明确,极大地制约了责任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市场有效需求不足。;二是市场调节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对于一些灾害事故和纠纷,依然陷入事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一些现行,如以公立医院为主的医疗也导致部分单位和个人风险意识不强,保险作为其经济赔偿和纠纷理赔的主渠道作用未能显现;三是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尤其是维权意识相对较弱,企事业单位缺乏利用保险管理风险和转嫁风险的意识,一些民事损害纠纷中的受害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因种种原因也放弃索赔。这些都导致保险市场尤其是责任保险市场需求不旺,发展动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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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银行保险 银行业 保险业
银行保险又称银保融通,主要是指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从而进入保险领域的一体化经营方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银保合作。
我国发展银行保险的现实意义
银行业与保险业相互合作、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产物,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在这一潮流的影响下,当前我国出现的银保合作热,符合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是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在应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挑战所作出的理性选择,也是为下一步迎接激烈竞争所作出的必要准备。大力发展我国的银行保险,对于我国的银行业、保险业起着双重促进作用。
银行保险可以有力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有利于节约保险的经营成本,提高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 由于银行发展较早,比较完善,具有丰富的营业网点和广泛的销售渠道。。
促使我国保险经营模式的变革 一是保险经营理念的变革。银保合作可加深保险公司与客户的关系,降低客户的信息收集成本和交易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选择,满足其多元化和个性化需求。二是保险经营手段的变革。保险业利用银行网点作为销售渠道,可以高效率地覆盖市场与客户,解决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足的问题;并可借助客户对银行的信赖,有效缩短保险产品与广大客户之间的距离。
促进我国保险核心资源的深度和广度开发 银行保险的推广,可以增加保险市场的主体,有力地加快中国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的扩张速度,提高保险市场的竞争力度,培养健康、竞争、有效的保险市场。银行与保险开展深层次合作,对提高我国保险业整体规模和服务水平,增加服务的技术含量,增强国际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银行业也会在银行保险业务中获得巨大的利益
使巨大的销售网络获得根国利用利润 银行的收益是多方面的 首先,银行通过现有的销售渠道、技术等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了成本节约。节约的成本包括交易成本、销售渠道成本、客户信息收集成本等。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协商降低保费的形式,把节约的费用向顾客转移从而提高产品的吸引力。银行保险最为发达的法国,在寿险市场采取银行保险形式的公司在成本上明显要比传统的保险公司占据优势,银行保险机构基本上可以把佣金和成本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而传统的保险公司的这一比例普遍高于10%,有的甚至达到22%。其次,银行可以通过销售保险产品得到手续费,参与其销售的保险产品部分的资产管理将获得资金的投资收益;多项收益将产生“收入的协同效应”,即银行保险可以通过产品开发、销售、网络关系等资源的共享达到规模经济的效果,为银行带来了可观的收益。
金融市场近年来逐渐显现银行的资金逐渐分流到保险公司,银行为了避免这一状况的恶化,采用了两种方式保险业务的经营:一是与保险公司签定分销协议并参与资金的管理,二是成立自己的保险公司保证资金保留在集团内。。
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国民经济结构性调整的逐步深化,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仍然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
观念转变滞后于市场。目前银行已充分认识到拓展银行保险业务是今后稳定客户源的一条重要渠道。但是在基层网点,大多数员工对这项业务认识不足,认为是增加额外负担、不务正业。同时推销保险业务简单依靠信贷手段、柜台销售,全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保险公司则习惯于沿用行业代办的模式,对银行保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上热下冷。甚至一些基层公司有畏难情绪,认为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启动这块市场,还不如建一个保险站业务来得快,没有从营销机制创新角度来重视银行保险,更没有像引进个人营销机制一样开拓银行保险市场。
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仍显不足。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都是金融企业,其在产品、管理、风险防范、营销对象等多方面有着共通之处,具备广泛、深入合作的条件,但目前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仍处于初期,合作内容以保险、保费结算、资金存款为主,而在产品互补、客户共享、电子网络等方面仍未开展有效合作,合作内容的单一和简单化影响了双方资源的共享度和资源整体效益的提高。为此,银行与保险公司应进一步扩大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并通过合作,努力实现降低经营成本、化解经营风险、增强自身竞争力的目标,为迎接全球化金融竞争的挑战奠定基础。 产品单一,同质化程度高,且产品存在较高的风险。各家保险公司在银行柜台上推出的产品大同小异,绝大部分为简易型人身保险产品,保障功能设计不足,无法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产品单一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容易偏向价格恶性竞争。目前占银行保险市场份额最大的产品为趸缴的分红保险,2002年占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43.6%。分红型产品占比过高,而我国资本市场又不是很稳定,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势必造成过高的资本运用和分红压力。当然,银行保险主推分红保险与我国民众保险意识不强有关系,因为相对于保险而言,人们更容易接受传统的储蓄方式,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由于受技术力量、精算水平的制约,加之对银保合作的渠道与机理认识不清,不能结合双方优势开展产品、服务创新,以致出现产品缺乏吸引力和价格缺乏竞争力的问题。
电子化管理水平低,专业人员相对缺乏。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需要具备保险专业知识的人向投保人详细解释,而我国目前这种专业人员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客户的需要。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电子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机型和软件的规格不统一,双方网点无法实现全面联网;保险公司系统内尚没有开发和建立银行保险售后服务网络系统,始终存在保单流传速度慢、承保质量低、管理有漏洞等问题,影响了客户到银行购买保险的积极性。
发展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对策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重重困难,在农业保险中大力引入和发展相互制公司的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相互保险在我国农业保险中存在的必要性分析
(一)加强农业生产防灾减损的需要
防灾减损是保险存在的主要目的之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然灾害频发,防灾减损更显得尤为重要。在农业保险中采用相互制的组织形式,可以保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利益的一致性,从而使农民积极地参与防灾减损工作。在灾害发生前,参保农民会积极地联合起来,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降低灾害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在灾害发生后,他们会主动集合起来,抢险救灾,减少损失。同时,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也会对农户进行相关的技术指导,更加保证了防灾减损的科学性。
(二)降低农业保险高成本和解决农业保险经营困难的需要
股份制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时,成本很高。过去开展农业保险成本包括营业机构的经营费用、销售成本、定损理赔费用和委托等问题而引发的相关成本。而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组织形式简单,经营费用和销售成本较低,避开了股东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冲突,有效降低了委托问题引发的相关成本。
同时,由于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保险人和投保人的一致性,比较好地解决了过去农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的展业、核保、定损、理赔等困难之处,提高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效率。
(三)防范农业保险中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需要
我国农业生产的特点之一是以个体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因而在实际经营中面临着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而农业相互保险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困境。首先,农户之间及其生产活动彼此都非常熟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合二为一的特性使信息不对称程度最小化,有效预防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其次,农户作为投保人是公司的所有者享有公司的控制权,完全解决了公司的经营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将农户投保的道德风险隐患彻底消除。
二、相互保险在我国农业保险中存在的可行性分析
(一)我国发展农业相互保险的社会基础优良
首先,思想观念基础浓厚。我国农村有互助合作的传统,因此相互保险很容易被农民所接受。相互保险公司是投保人之间的互助机构,它不以盈利为最终目的,农民之间互助互济,直接地体现了损失分摊的共济原则,符合我国传统的互助观念。
其次,我国相互保险组织已经有了较好的发展基础,例如职工保险互助会、船东互助协会等相互保险组织已经开展多年。股份制保险公司不大愿意承保农业保险,为了规避农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更应该组织农业相互保险,它可以提高专业化经营水平,使农业保险得到快速发展。
(二)属于性保险的农业保险更适合发展相互保险
一般来讲,农业保险属于性保险领域,但是,目前股份制保险公司是我国农业保险的主要经营者,其目的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这和性保险的初衷相违背。然而,相互保险公司则把保险人和投保人统一起来了,是参保农民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合作建立的,实现了公司、客户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在实现保险人利益的同时能够更好地发挥性保险的准公品的社会效益。从其社会使命来看,它并不局限于其成员的利益,与国家扶持农业保险发展的目标相吻合,维护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
(三)在经营管理方面具备较好的经验和技术
虽然我国农业相互保险的发展刚刚起步,其与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相比,在企业性质、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在保险开发、定价及准备金的管理等技术方面有高度的相似性。1980年我国恢复保险业经营以来,股份制保险公司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经营管理技术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所以,现阶段建立农业相互保险制度需要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条件我们已经具备。
三、相互保险在我国农业保险中的适用现状
我国不少地区曾经开展过农业相互保险的实践:河南新郑县的农村统筹保险互助会;太原地区的农业保险合作社;广州地区的农村保险合作社等。目前以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做法最为成熟。
(一)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经营实践
2005年,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成立,它是全国首家相互保险公司,10年来它的经营取得了巨大成功。;第二,以农作物和家畜为主要承保对象;第三,以生产成本确定费率和保额;第四,业务管理实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和理赔到户的“三到户”和承保内容公开、损失测定方法公开和理赔兑现公开的“三公开”原则;第五,核灾定损由定损员、保险社和公司共同参与。
(二)阳光模式成功的原因
阳光模式成功的主要原因有:第一,相互制符合当地农业生产的特点;第二,现代公司制在人才、技术和设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三,相关部门在人、财、物和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关键词】天保工程;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重要国策,对我国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及长久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针对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生态环境的恶化及气候问题对人们生存及发展带来了较大威胁,保护生态环境迫在眉睫,必须实施。我县具有丰富的林业资源,做好保护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天保工程主张对天然林资源进行有效保护,不仅有利于生态保护,还有利于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与实现。
1天保工程主要内容及进展分析
1.1天保工程主要内容说明
所谓天保工程,其主要目的在于建设生态文明,用科学技术指导林业生产,改善林业环境,以促进经济、社会及生态协调发展的目的。。其二,对分区的林业进行合理保护,禁止乱砍乱伐等现象,加大生态林业建设。其三,对林区经济结构进行合理优化,妥善安排林业护理工作人员,发挥其积极意义。
1.2天保工程所取得成就说明
随着天保工程在我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生态林保护取得了较大进展,具体成果如下:天保工程的实施,使得持续恶化的生态环境逐步得到好转,森林得到了有效管理及覆盖率有效增加。同时,对森林实施经济化管理,有效改善了我县经济发展模式,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也使得部分闲余劳动力得到了很好转移,职工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另外,天保工程的实施,使得森林资源由主管逐渐向企业、个人过度,逐步减轻了国家的经济负担,同时也为国家带来了有效的财政收入。
2天保工程实现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分析与讨论
2.1天保工程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实施的必要性及意义说明
关于森林资源的特殊作用,如涵养水源、农田防护及气候屏障作用等,对生态保护具有积极意义。如我国一些特殊的森林资源,其具有极大的不可复制性,一旦破坏,很难恢复其原状。对于此,保护天然林,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实施天保工程,首先是满足当前国家经济建设及林业职业群众的需要,按照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对天然林资源实施合理保护及有效开发利用,以实现林业资源有效管理的目的。但同时,在未来森林资源环境需要,应将可能构成生态资源管理造成严重破坏的一系列行为及行动进行,以保证资源开发与利用。
2.2天保工程的实施对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前面对我县天保工程实施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说明,具体来讲,全县林业基本实现了两个增长与三个提高,即我县森林资源的积蓄及林业面积实现了持续增长,而森林质量、生态效益及资金投入得到了显著提升;森林资源在涵水、保土及制氧功能得到了显著提高,生物多样性有了显著增加。同时,我县部分区域在实施天保工程以后,在保护天然林业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加强生态林业建设,并木材的开采量,对生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我县经济增长带来了一定效果。
2.3天保工程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本质要求
天保工程最核心的目标在于保持生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我县为实现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实施天保工程。。其二,林业的破坏,最基本的原因是人们对土地及木材的需求。而基于现状分析,随着建筑行业的兴起发展,木材需求量增大,部分人员采取非法手段,肆意砍伐木材,导致林业损坏严重;因此,需要天保工程对林业进行有效管理来调减木材产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的。此外,森林培育是天保工程实施的主要方面,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经费的投入对天保工程部分项目实施提供必要保障,对于推进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3天保工程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与探讨
依照以上分析,天保工程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必须依靠有效的及技术手段实施管理,以保证其协调友好发展,促进生态改善。首先,天保工程实施,加强林业道路建设和维护,推进林业棚户区改造,把棚户区改造和山上林场布局调整合并、实施生态移民建镇相结合,实施集中供热、供水,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全力推进和谐林业社区建设。其次,加强制度改革,理顺企业与的职能及权限关系,使得企业与彻底分开,以保证采用市场经济的手段促进生态林发展目的。另,为保证生态林业及相关附属产业发展,及企业应充分利用林地资源优势,加快旅游等资源建设,加快体质改革,大力发展特色林业经济。此外,为保障天保工程项目的有效实施,等相关部门的资金投入也是必须资源与保证,一方面对于各类措施的实施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企业也可采用融资的方式发展林业,以减少对的依赖,促进林业资源发展。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于我国基本国情及现状,生态环境面临着极大的威胁与挑战,为保证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与发展,生态林业必须得到保护。对于此,天保工程的提出为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起到了积极意义。笔者结合多年林业管理经验,就天保工程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与探讨,提出了有效应对措施,以便为后期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隗权,陈丽琳.宜昌市天保工程区公益林建设分析及对策[J].绿色科技.201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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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清香.天保工程可持续发展评价分析[J].绿色科技.2014(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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