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走读学生安全协议书
甲方: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走读学生) ,班级: ,专业: 丙方:(走读学生家长) ,工作单位: ,
详细住址及联系电话:
为方便乙方的学习和生活,保护乙方的人身安全,达到甲方规范管理的要求,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申请走读的前提是户籍地隶属株洲市市区,并且客观上走读不会影响乙方学习。乙方提出走读申请时,必须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给甲方查验,并经甲方主管校领导审批。
2、根据乙方提出的走读申请,甲方经审查同意乙方走读。走读的起止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3、乙方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不得以走读为由上课迟到、早退、不参加校、系、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4、乙方因走读在校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乙方在走读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利益和学生形象的事。如造成甲方损失和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丙方承担对乙方监护和教育管理的全部责任,并有责任每月向乙方所在系部通报一次乙方校外表现情况。
7、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有权终止本协议。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班主任意见) (所在系部签章、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后勤负责人签字) (学生工作处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走读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走读学生家长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