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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火炬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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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

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6年月

调查表式 (一)企业概况

企业(单位)公章201年 QA18 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1.是2.否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A0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A19 sbelongwhere QA04 QA15 行政区划代码□□□□□□ 所属地域代码□□□□□□□□□□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 表号: GQ-00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号 有效期至:201年月

法人性质□1.企业法人2.事业法人3.社团法人4.民办非企业法人5.非法人 QA05 QA06 企业单位通讯地址(QA05) 邮政编码(QA06)□□□□□□ QA07 QA08 QA09 QA10 QA20 QA11 QA17 QA17_1QA13QA14 企业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企业负责人(QA08) 联系电话(QA09) 传真:(QA10) 统计负责人(QA20) 填报人(QA11) 填报人电话(QA17) 填报人手机(QA17_1)□□□□□□□□□□□ Email地址(QA13) 网址(QA14) QA12 填报时间□□□□-□□-□□ 企业隶属关系(QB101):□□ 1020省(自治区、直辖市)40地(区、市、州、盟)50县(区、市、旗) QB101 61街道62镇63乡71社区(居委会) QB101_1 72村委会90其他 是否高新区管委会直属(QB101_1)□1.是2.否 行业类别和代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进行划分 行业类别(QB02)(填写中文) 行业代码(QB03)□□□□ QB02QB03 续表: QB04 企业注册时间(QB04):□□□□年 QB04_0 注册资金(QB04_0)千元 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 1.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2.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9.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 110国有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310中外合资经营 120集体160股份有限公司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320中外合作经营 QB06 130股份合作171私营独资230港澳台商独资330外资企业 141国有联营172私营合伙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集体联营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90其他港澳台投资390其他外商投资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其他联营190其他 151国有独资公司 QB07 QB08 QB21 QB22 企业是否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QB07)□1.是2.否 已进区企业被批准入区时间(QB08)□□□□年 企业是否进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QB21)□1.是2.否 如是,请选择所在自主创新示范区名称(QB22) 企业集团情况: QB09 QB10 本企业是(QB09)□1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2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 QB09如为2,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QB10)□□□□□□□□—□ 或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B11 QB13 QB19 QB14 QB14_1 QB14_2 企业是否为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QB11)□1.是2.否 如是,高企认定证书编号(QB13)□□□□□□□□□□□□□□ 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时间□□□□年 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关系(QB14)□ 1.孵化器在孵企业入孵时间(QB14_1)□□□□年 2.孵化器毕业企业毕业时间(QB14_2)□□□□年 3.与孵化器无关 上市及新三板、四板挂牌情况(QB15)□ 1.深交所主板(含B股)4.7.东京10.深交所创业板13.地方四板 2.上交所(含B股)5.纳斯达克8.伦敦11.新三板 3.新加坡6.纽约交易所9.其它海外市场12深交所中小板 QB07_1 如是,请填写高新区名称(QB07_1) QB20 QB15 QB15_1 股票代码(QB15_1) QB15_2 1.□□□□□□.SZ4.□□□□.HK7.□□□□.□□□□.SZ13.□□□□□□.□□□ QB15_3 2.□□□□□□.SH5.□□□□.O8.□□□□.L11.□3□□□□.OC QB15_4 3.□□□.SG6.□□□.上市挂牌时间(QB15_2)□□□□年 QB15_5 本公司是否为上市企业主体(QB15_3)□1.是2.否 如为否,请填写上市公司主体名称(QB15_4): 上市企业年末市值(QB15_5)千元 QB18 QB16 企业控股情况□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9其他 企业所属技术领域□□□按照企业主营产品进行填报,只限一项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表GQ-001指标解释

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1.是2.否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按照《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

行政区划代码由企业根据实际办公所在地,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15年9月30日)填报,由6位数字组成。

法人性质1.企业法人2.事业法人3.社团法人4.民办非企业法人5.非法人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企业注册地址指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

联系方式包括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统计负责人、填报人、电子信箱、网址等。 企业隶属关系指本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GB/T12404-1997)分为:、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属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

隶属于“”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如属高新区管委会办的企业,在是否高新区管委会直属(QB01_1)选择1,否则选2

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国家标准。请据此划分进行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所选行业类别,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注册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

(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

(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 (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按照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不同,按相应的分类选择填报。具体分类及代码是:1.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见财政部第33号令),2.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见财政部财会(2011)17号文),不属于以上两类,归入9.执行其它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企业应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及填报代码分为以下几种: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填报代码为110。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填报代码为120。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填报代码为130。

(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填报代码为141。 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填报代码为142。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填报代码为143。

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填报代码为149。

(5)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填报代码为151。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填报代码为159。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填报代码为160。

(7)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填报代码为171。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填报代码为173。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填报代码为174。

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填报代码为172。

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填报代码为171。

(8)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填报代码为190。 (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填报代码为210。

(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填报代码为220。

(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填报代码为230。

(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填报代码为240。

(13)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填报代码为290。

(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填报代码为310。

(1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填报代码为320。

(16)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填报代码为330。

(1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填报代码为340。

(18)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填报代码为390。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制权的企业法人。

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按照认定的最新时间,填报认定情况。

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和扶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孵化器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提供一系列服务支持,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帮助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与发展,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在孵企业:指目前仍在孵化器内入驻,得到孵化器提供的服务的初创型企业。毕业企业:指曾在孵化器入驻并得到孵化器服务,符合所在孵化器毕业企业条件,现已迁出孵化器的企业。与孵化器无关:指企业从未入驻过孵化器。

上市及新三板、四板挂牌情况反映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在新三板、四板挂牌情况。填写在境内外何种交易市场挂牌交易、股票(份)代码及上市挂牌时间。

上市及挂牌市场(QB15)的填报请从以下1-13序号中选择序号填报,非上市公司不必选择。 1.深交所主板(含B股)2.上交所(含B股)3.新加坡 4.5.纳斯达克6.纽约交易所 7.东京8.伦敦9.其它海外市场

10.深交所创业板11.新三板12深交所中小板 13.地方四板

股票(份)代码(QB15_1)填写格式为:代码+.市场字母标识,请参考以下格式填报: 1.深交所主板,□□□□□□.SZ2.上交所,□□□□□□.SH 3.新加坡,□□□.SG4.,□□□□.HK

5.纳斯达克,□□□□.O6.纽交所,□□□□.N或者□□□.N 7.东京,□□□□.T8.伦敦,□□□□.L

9.其他海外市场(代码+.市场字母标识)10.深交所创业板,30□□□□.SZ 11.新三板□3□□□□.OC12.深交所中小板00□□□□.SZ 13.地方四板□□□□□□.□□□

上市企业年末市值填报报告期末(12月31日收市)市值,单位为千元。

企业控股情况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

1.国有控股:包括:

(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3)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包括:

(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包括:

(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包括:

(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外商控股:包括:

(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6.其他:除上述五类以外的企业控股情况。

企业所属技术领域此项指标是为了了解企业所属领域情况,技术领域共分11大类54小类,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以企业主营产品中最主要的产品为主,按下表中技术领域的小类代码填报。 一、电子与信息 101.电子计算机 102.计算机外部设备 103.信息处理设备 104.计算机网络产品 105.计算机软件产品 106.微电子、电子元器件 107.光电子元器件及其产品 二、生物、医药技术 201.农林牧渔 202.医药卫生 203.轻工食品 204.其它生物技术产品 三、新材料 301.金属材料 302.无机非金属材料 四、光机电一体化 401.先进制造技术设备 402.机电一体化机械设备 403.机电基础件 404.仪器仪表 405.监控设备及控制系统 406.医疗器械 407.其它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五、新能源、高效节能 501.新能源 502.高效节能 六、环境保护 60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602.水污染防治设备 603.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604.噪声振动、电磁辐射和放射性污染防治设备 108.广播电视设备 109.通信设备 110.其它电子信息技术 七、航空航天 701.航天器 303.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304.复合材料 305.其它新材料技术 八、地球、空间、海洋工程 801.能源、矿产资源的勘探 九、核应用技术 901.核辐射产品 605.环境监测仪器 606.其它环境保护技术 十、其它高技术(999) 702.航空机械设备及地面装置 703.运载火箭 704.应用卫星 802.固体地球观测设备 803.大气海洋观测实验仪器 804.空间环境要素探测设备 902.同位素及应用产品 903.核材料 904.核物理、核化学实验仪器及设备 十一、非高技术(900) 705.探测火箭及其发射装置 706.其它航空航天产品 805.大型工程、海底设施基础 稳定性勘探监测设备 806.其它地球空间海洋工程 905.核电子产品 906.核反应堆及其配套产品 907.核能及配套产品 908.其它核应用技术 (二)经济概况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201年 指标名称 甲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 营业收入(05_0≥06+07+10+49)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QC55≤QC05_0) 其中:技术收入(QC06≥QC06_1+QC06_2+QC06_3+QC06_4) 其中: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承包收入 技术咨询与服务收入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产品销售收入 其中:高新技术产品(09≤07) 商品销售收入 其他营业收入 进出口总额 其中:出口总额(11≥38,11≥11_1) 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技术服务出口 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中:税金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其中:补助 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 实际上缴税费总额(13≥14+16) 其中: 所得税 计量单位 乙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表号:GQ-002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号 有效期至:201年月 代码 丙 QC02 QC05_0 QC55 QC06 QC06_1 QC06_2 QC06_3 QC06_4 QC07 QC09 QC10 QC49 QC52 QC11 QC38 QC11_1 QC220 QC221 QC222 QC223 QC223_1 QC224 QC228 QC229 QC225 QC120 QC227 QC60 QC230 QC12 QC13 QC14 QC16 数量 1 续表 指标名称 甲 减免税总额(17≥18+20) 其中: 所得税(20≥20_1+20_2+20_3) 其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 研究开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 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 应交 本年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资产总计(24≥25+27+30) 其中:流动资产合计 固定资产合计 累计折旧 其中:本年折旧 无形资产 年末负债合计 年末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33=24-31) 其中:实收资本(股本)(34≥35+36+45+46+47+48) 其中:企业上市融资股本 其中:企业海外上市融资股本 当年获得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额 对境外直接投资额 本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重点耗能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删除:实际上缴税费和减免税总额中营业税选项;年末资产总计中固定资产原价

计量单位 乙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吨标准煤 代码 丙 QC17 QC18 QC20 QC20_1 QC20_2 QC20_3 QC62 QC51 QC24 QC25 QC27 QC65 QC61 QC30 QC31 QC33 QC34 QC63 QC50 QC226 QC39 QC40 QC41 数量 1 表GQ-002指标解释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①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内销售,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②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③“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报告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2)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①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报告期不含应交(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账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②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报告期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报告期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3)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①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②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

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b、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原则上应计入工业总产值,但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不计入工业总产值;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的,则计入工业总产值。

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是加工企业与委托加工企业间的财务结算关系。如果委托企业提供原材料而不与加工企业结算,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产品返回委托企业销售,则这种模式是来料加工;如果委托加工企业提供的原材料与加工企业是结算的,制成品由加工企业返给委托企业也是结算的,则这种模式是自备原材料生产。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结转前)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或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技术收入指企业全年用于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咨询与服务、技术入股、中试产品收入以及接受外单位委托的科研收入等。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科研与开发活动的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承包、技术工程和技术承包所获得的收入。

技术咨询与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技术咨询、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技术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开发研究工作所获得的收入。

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全年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全部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取得的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是指企业报告期内生产的符合国家和省高新技术重点范围、技术领域和产品参考目录的全新型产品;或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或属创新产品等;具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高的附加值的产品所形成的销售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指企业销售以出售为目的而购入的非本企业生产产品的销售收入。

其他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获取的除技术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之外其他营业收入。 进出口总额指实际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交易的总金额。包括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品,租赁期满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货物,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边民互市贸易除外),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和公用物品,到、离岸价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无商业价值、无使用价值和免费提供出口的除外)、从保税仓库提取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货物,以及其他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及服务等。该指标可以观察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的总规模。我国规定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格统计,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统计。

出口总额指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澳门、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商品、出售给境外企业的技术或者为外商提供服务获得收益的总金额。包括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以及境外技术合同或者服务实现金额。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的产品出口创汇属于《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目录》中所列的高新技术产品。海关总署每年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创汇按照此目录计算。

技术服务出口指出口创汇总额中的技术和服务的部分,不包括产品或商品的出口部分。

营业成本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包括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各种耗费。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营业税金及附加指企业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应从经营收入中抵扣的税金和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销售费用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建筑业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从事施工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和其他经费。房地产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在从事主要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包括转让、销售、结算和出租开发产品等。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费用(或经营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管理费用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其中税金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管理费用中支付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根据“管理费用明细帐”中“管理费用——税金”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分析填报。

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资产减值损失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可免填。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指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或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科目德约填报。余额在贷方,则为净收益,余额在借方,则为净损失,以“-”号记。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可免填。

投资收益指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如为投资损失以“-”号记。

营业利润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再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再加上投资收益后的余额;执行其它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后,再减去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金额。应符合以下逻辑关系:营业利润等于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执行其它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营业外收入”中不含“补贴收入”。

补助指企业从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自产,但不包括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1)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会计“损益表”(利润表)列示“营业外收入——补助”项目,则填报该项目本年累计数;或者,可根据会计“营业外收入——补助”科目填报,一般为年初至期末贷方累计发生额,反映企业自年初到期末收到的补助合计数。

(2)执行其它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填报会计“损益表”(利润表)“补贴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或者,可根据会计“补贴收入”科目填报,一般为年初至期末贷方累计发生额,反映企业自年初到期末收到的补贴收入合计数。

营业外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支出”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净利润指企业实现的利润在上交国家所得税后的剩余部分。按会计“损益表”中“净利润”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实际上缴税费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上缴的各项税金、特种基金和附加费等。按当年实际发生额填报。

减免税总额指报告期内企业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所享受的各种减免税总额。包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其中,征前减免包括所得税加计扣除减免、欠税抵顶减免、对个体工商户提高起征点减免等;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指报告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依法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额,按填报期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如本年实际发生的减免额为零,即填0。对填报期上年应获得减免但未予实施,而实际在填报期年度获得减免的,须计入填报期填报。

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是报告期内企业按照有关和税法规定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活动费用所得税,按填报期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如本年实际发生的减免额为零,即填0。对填报期上年应获得减免但未予实施,而实际在填报期年度获得减免的,须计入填报期填报。

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额。

应交指按税法规定,针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实现的增值额,企业在报告期内应缴纳的税金。填报本指标时,应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本期应负担的、有两种计算方法,可选其一,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计算方法一:

根据本期会计科目(1)“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年初至期末贷方累计发生额(一般与期末贷方余额相等,因为年初贷方余额为零),(2)“进项税额”年初至期末借方累计发生额,及期末借方余额-年初借方余额,(3)“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年初至期末借方累计发生额(一般与期末借方余额相等,因为年初借方余额为零),取值后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填报:

应交=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计算方法二:

根据本期《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国家税务总局供稿2013年32号”版式为例)“销项税额”(第11栏)、“进项税额”(第12栏)、“进项税额转出”(第14栏)、“免、抵、退应退税额”(第15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第21栏)、“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第22栏)、“应纳税额减征额”(第23栏)栏目“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中“本年累计”列,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填报:

应交=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

进项税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额。 销项税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额。

本年应付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的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填报;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将本年上述职工薪酬包含的科目归并填报。

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一般按流动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执行其它会计制度的企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归为流动资产:(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

年)变现;(4)自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固定资产合计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合计是时点指标,表示固定资产经过扣减折旧、减值准备等后的期末余额。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累计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根据会计“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本年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可以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的数值填报。若企业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会计核算中《资产减值准备、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内“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项本年增加数填报。

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该指标根据会计“无形资产”科目填报。应填报无形资产原价。

年末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执行其它会计制度的企业,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长期负债。

年末所有者权益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股东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实收资本指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实收资本”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企业上市融资股本主要指截至当年存有的股本,不是指融资量,统计前提是上市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填报企业。

企业海外上市融资股本主要指截至当年存有的股本,不是指融资量,统计前提是海外上市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填报企业。

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也可称为“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为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投资性机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是指通过向处于创建和重建过程中的未进行,并为其提供管理和经营服务,以期在企业发展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获取的投资机构。

当年获得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额填报报告期当年企业获得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额。 对境外直接投资额指境内投资主体在报告期内直接向其境外企业实现的实际投资额,包括股本投资部分、利润再投资部分以及与公司之间债务交易有关的其他投资部分。

股本投资指境内投资主体在其境外分支机构的股本金,或在其境外子公司和联营公司的股份。 利润再投资指境外子公司或联营公司未作为红利分配但应归属于境内投资主体的利润部分,以及境外分支机构未汇给境内投资主体的利润部分。

其他投资指境内投资主体和境外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联营公司之间的债务交易等,包括境内投资主体向境外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和境外子公司向境内投资主体提供的贷款。

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本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在报告期已经完成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额。反应本年的实际投资规模。 完成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示的工作量指标,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没用到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工程预付款和没有进行安装的需要安装的设备等,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

计算投资额所依据的价格: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一般按预算价格计算。实行招标的工程,按中标价格计算。凡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价差、量差,且经建设银行同意拨款的,应视同修改预算价格。建筑安装工程应按修改后的预算价格计算投资完成额;

对于某些工程已进入施工但施工图预算尚未编出的,统计报表可根据工程进度先按设计概算或套用相同的结构、类型工程的预算综合价格计算,待预算编出后再进行调整;

建设单位议价购料供应给施工单位,材料价差部分未转给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将这部分价差包括在建安工程投资中;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额一律按实际价格,即支出的全部金额计算。外购设备、工具、器具除设备本身的价格外,还应包括运杂费、仓库保管费等。自制的设备、工具、器具,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算;

其他费用的价格一般按财务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

国内贷款利息按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投资完成额,并作为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处理。

利用国外资金或国家自有外汇购置的国外设备、工具、器具、材料以及支付的各种费用,按实际结算价格折合人民币计算。

能源消费量是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数量。能源消费量分为实物量和标准量两种。能源消费实物量是按照报表给定的、体现物质形态属性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度)计算的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标准量是按照能源标准计量单位(如:标准煤)计量的能源消费量。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重点能耗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扣除能源加工转换和能源回收利用等重复因素)的总和。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包括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活动中消费的能源,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作为燃料、动力、原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生产工艺中使用的能源,用于能源加工转换的能源。具体包括:

(1)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和其他生产性活动的能源;

(2)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 (3)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能源; (4)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

(5)生产交通运输工具的企业(如造船厂、汽车制造厂),向成品轮船、汽车中添加动力用油,应算作企业的能源消费,但不作为工业生产消费,应作为非工业生产消费和交通运输工具消费。

(6)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 不包括:

(1)由仓库发到车间,但在报告期最后一天没有消费的能源。这部分能源应在办理假退料手续后计入库存量。

(2)拨到外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用的能源。 (3)调出本单位或借给外单位的能源。

非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指不是工业企业的法人单位所消费的各种能源,具体指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其能源消费主要包括:(1)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能源;(2)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3)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能源;(4)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5)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

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需要将各种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换算成按照标准计量单位(如:标准煤)计量的消费量。不同法人单位的计算方法不同。

不同法人单位计算方法如下:

(1)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填报见国家统计局一套表中《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 (2)非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能源消费合计=∑(某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某能源品种的折标准煤系数)。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的能源消费合计(吨标准煤)=电力消费量(千瓦时)×1000+煤炭消费量(吨)×+焦炭消费量(吨)×+煤气消费量(立方米)×1000+天燃气消费量(立方米)×1000+液化石油气消费量(吨)×+汽油消费量(吨)×+煤油消费量(吨)×+柴油消费量(吨)×+燃料油消费量(吨)×+外购热力消费量(百万千焦)×。计算时,各品种的计量单位必须与上述公式中的计量单位保持一致。部分能源品种换算关系如下:汽油1升=千克=吨,轻柴油1升=千克=吨,重柴油1升=千克=吨,煤油1升=千克=吨,燃料油1升=千克=吨。

若企业有以上品种之外的能源消费,请与当地统计部门联系确定其计量单位和折标准煤系数。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重点能耗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指标,仅由规上工业企业、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耗能单位填报。填报时可根据规上工业企业及重点能耗企业填报的国家统计局能源报表抄报。

(三)人员概况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201年 指标名称 甲 一、从业人员数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留学归国人员(03≤01) 其中:外籍常驻人员(25≤01) 其中:引进外籍专家(21≤01) 其中:当年新增从业人员 其中: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 其中:参加社保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二、从业人员构成 (一)按学历、学位分(18+08+09≤01) 研究生(06+07≤18) 其中: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理工类本科学历以上人员(01_1≤18+08) (二)按岗位类型分(27+28+29≤01)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工人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说明:需要补充填报:企业法人性别(QD19)□1.男2.女出生年份(QD20):□□□□年 学历(QD22)□1.研究生2.本科3.大专4.其他

删除:留学归国人员的其中硕士以上;按学历、学位分的中专;按技术职称分:高级、中级、初级

计量单位 乙 -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 -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表号:GQ-003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代码 数量 批准文号:国统制(20)号有效期至:201年月 1 丙 计量单位:人 - - QD01 QD03 QD25 QD21 QD26 QD14 QD24 QD05 - - QD18 QD06 QD07 QD08 QD09 QD01_1 - QD27 QD28 QD29 - - - 表GQ-003指标解释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留学归国人员指从业人员中出国学习、取得学位的归国人员。

外籍常驻人员指企业从业人员中在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外籍人员数。

引进外籍专家指企业引进的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是掌握领先技术的高端专家、企业高管,也可以是有专门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

当年新增从业人员指报告期内本企业新增录用的从业人员。

当年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指报告期内本企业在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中招收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学生)。

参加社保人数指报告期内企业向社会保障部门和保险公司为本单位职工支付的劳动保险、待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的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平均人数为计算指标,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

1.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人数=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 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

(1)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2)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2.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计算公式为: 年平均人数=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12

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计算公式为:年平均人数=(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12

理工类本科学历以上人员理学和工学范围按照教育部学科划分门类确定。但对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获得多学位的,原则上只要接受过理工类教育,都可以纳入统计范畴。本科学历以上,包括本科和研究生学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副职)、单位内的以及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

专业技术人员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及数人员、飞机和传播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纪业务人员、金融业务人员、法律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工作人员、体育工作人员、新闻出版、文化工作人员、宗教职业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填报报告期末人数。

技术工人一般有以下几种表述:(1)指掌握了一定的技术能力、从事相关技术工作的熟练工人;(2)是在产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工艺和技术,能够使用工具、设备进行操作或生产加工的熟练或比较熟练的工人。目前,我国技术工人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3)指那些在生产第一线从事操作类、重复性劳动的非技术人员,包括在第三产业中从事简单劳动的一部分技术人员。

(四)科技活动概况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201年 指标名称 甲 一、科技活动人员情况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 其中:参加科技项目人员 科技管理和服务人员 其中: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 无高中级技术职称博士人员 其中:全时人员 二、科技活动费用情况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合计(20=23+250+33) 其中:使用来自部门的科技活动经费 (一)企业内部的日常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人员人工费(包含各种补贴) 原材料费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 其他费用 (二)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支出 其中:仪器和设备 (三)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 其中:对境内研究机构支出 对境内高等学校支出 对境内企业支出 对境外支出 三、企业办(境内)研发机构情况 期末机构数 机构人员合计 机构经费支出 四、科技活动产出及相关情况 (一)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当年专利申请受理数 其中:申请发明专利 其中:申请国内发明专利 其中:申请欧美日专利 其中:申请PCT国际专利 计量单位 乙 -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个 人 千元 - - 件 件 件 件 件 表号:GQ-004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代码 数量批准文号:国统制(20)号 丙 201年月 1 有效期至:- - QJ09 QJ11 QJ67 QJ12 QJ13 QJ09_1 - QJ20 QJ252 QJ23 QJ23_1 QJ23_2 QJ23_3 QJ23_4 QJ23_5 QJ250 QJ251 QJ33 QJ33_1 QJ33_2 QJ33_4 QJ33_3 - QI01 QI07 QI14 - - QJ55 QJ56 QJ56_1 QJ55_1 QJ55_2 - - - - 续表一

指标名称 甲 当年专利授权数 其中:授权发明专利 其中:授权国内发明专利 其中:授权欧美日专利 期末拥有有效专利数 其中:发明专利 其中:境外授权发明专利 其中:拥有境外授权专利 其中:拥有欧美日专利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 (二)新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 新产品产值 新产品销售收入 其中:出口 (三)境外分支机构设立情况 其中:境外营销服务机构数 境外技术研发机构数 境外生产制造基地数 (四)其他情况 发表科技论文 期末拥有注册商标 其中:当年注册商标 其中:境外注册商标 拥有软件着作权 其中:当年获得软件着作权 拥有集成电路布图 其中:当年获得集成电路布图 拥有植物新品种 其中:当年获得植物新品种 拥有国家一类新药品种 其中:当年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 拥有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其中:当年获得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当年形成国际标准 当年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 当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 计量单位 乙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 个 个 个 - 篇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项 项 项 代码 丙 QJ74 QJ57 QJ57_1 QJ75 QJ83 QJ73 QJ73_1 QJ83_1 QJ82 QI23 QI24 - QJ70 QJ71 QJ72 - QJ99 QJ90 QJ92 - QI25 QJ79 QJ77 QJ79_1 QJ85 QJ85_1 QJ86 QJ86_1 QJ87 QJ87_1 QJ101 QJ101_1 QJ100 QJ100_1 QJ98_1 QI27_1 QI28_1 数量 1 - - - 续表二

指标名称 甲 五、技术获取和技术改造情况 技术改造经费支出 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 引进境外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 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 六、技术合同交易情况 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项数 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 计量单位 乙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项 千元 代码 丙 - QJ58 QJ59 QJ61 QJ62 - QJ80_1 QJ80 数量 1 - -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补充资料:以下项目可多选,选定某项请在其后方框内填写1,不选可不填。

1.企业在海外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所在的国家(QI19):①美国:□,②欧盟:□,③日本:□,④其他:□

2.知识产权获取方式(QJ88):①自主研发:□,②受让:□,③.受赠:□,④并购:□,⑤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删除:科技项目情况:全部科技项目、全部科技项目经费内部支出;

表GQ-004指标解释

科技活动指在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简称科学技术领域)中,与科技知识的产生、发展、传播和应用密切相关的有组织的活动。企业的科技活动包括:1.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其中较为常见的活动是利用现有知识和实际经验,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做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这些活动的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等。2.为使产生的新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的新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做实质性改进后的上述各项能够投入生产或实际应用,解决所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的工作。这些活动的成果形式大多是可供生产和实际操作的带有技术和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企业的科技活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技术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在企业中只有列入企业工作计划的科技活动才予以统计,而发明人等在企业外或计划外进行的科技活动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指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科技项目以及项目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的人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科技活动时间不足制度工作时间10%的人员。

参加科技项目人员指编入各类科技活动项目组并从事(或参与)项目研究活动的人员。科技项目组一般指企业认定的从事科技活动的最小单元,其人员指实际从事(参与)科技项目活动的时间(不包括加班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及以上的人员。若项目在报告期内确认研发活动失败,也应按期实际情况填写参加项目组活动的人员。项目组人员不包括外单位参加本企业研发项目的人员和临时协作人员。

科技管理和服务人员指企业中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但不包括累计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以下的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以及企业办技术中心、科研院所、中试车间、试验基地、实验室等机构内的管理人员。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直接为科技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含中试车间、试验基地的工人),不包括为科技活动提供间接服务的保卫、医疗保健、司机、食堂人员、茶炉工、水暖工、清洁工等人员。为避免重复计算,该指标应扣除已计入参加科技项目的人员数。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中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已评定为高级和中级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包括: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讲师、助理研究员等。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中无高中级技术职称博士人员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未被评定为高级和中级技术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中全时人员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在报告期实际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90%及以上的人员。在企业科技活动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专职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的人员、企业办科技机构中专职从事科技活动以及管理和直接服务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以外在报告期主要从事科技项目活动的人员可视作全时人员。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合计指报告期内企业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合计中使用来自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指企业在报告期使用的从有关部门得到的科技活动资金,包括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科技贷款等。

企业内部的日常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指在报告期企业内部用于全部科技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用于科技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以及外协加工费等支出。不包括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支出、委托外单位进行科技活动而转拨给对方的经费支出、生产性活动支出、归还贷款支出以及购买专利等无形资产支出。对于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该指标直接抄取相应会计科目当年实际发生额,包括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包括原材料费等)、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含设计费、装备调试费等)等。对于在财务上未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该指标应分项目归集整理,即按项目分列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其他费用等支出项,再加上未列入项目经费的相关人员工资、管理和服务费用等支出取得。

人员人工费(包含各种补贴)指报告期内企业支付给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种保险、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原材料费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用配件、外购半成品,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指报告期内企业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其他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为科技活动所发生的除人员人工费、原材料费、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包括用于科技活动的设计费、装备调试费、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指报告期内企业形成的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原价。对于科研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应按比例进行分摊,其中仪器和设备一般应按使用时间进行分摊,建筑物一般应按使用面积进行分摊。

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指报告期内企业形成的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科技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外单位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活动而拨给对方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中对境内研究机构的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或与境内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予其的经费。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中对境内高等学校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或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予其的经费。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中对境内企业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或与境内企业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予其的经费。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中对境外支出指报告期企业委托或与境外(国外或港澳台)机构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予其的经费。

期末机构数指报告期末企业办研发机构的数量。企业办研发机构指企业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管理上同生产系统相对(或者单独核算)的专门研发活动机构,如企业开办的技术中心、研究院所、开发中心、开发部、实验室、中试车间、试验基地等。企业办研发活动机构经过资源整合,被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的,应按一个机构填报。与外单位合办的研发机构托主要由本企业出资兴办,择优本企业统计,否则应由合办方统计。企业研发管理职能处(科)室(如科研处、技术科等)一般不统计在内;若科研处、技术科等同时挂有研发机构牌子,视其报告年度内主要工作任务而定,主要任务是从事研发活动的可以统计,否则不予统计。本指标不含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台设立的研发机构数。

机构人员合计指报告期内企业办研发活动机构中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数合计,应等于机构中从业人员数扣除为研发活动提供间接服务的人员(如保卫、医疗保健、司机、食堂人员、茶炉工、水暖工、清洁工等)以及全年从事研发活动时间不足全部工作时间10%的人员。

机构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办研发机构用于内部开展研发活动实际支出的总费用。包括机构人员劳务费(含工资)支出、机构业务费支出、管理费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费及其他维持机构正常工作的日常费用等的支出总和。不包括相关折旧费用、长期费用摊销和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

当年专利申请受理数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当年申请发明专利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当年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我国专利机构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件数 当年申请欧美日专利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欧洲知识产权局、美国商标与专利管理局和日本特许厅提出专利申请的件数。同一专利需向三方均提出申请并被受理,才有效,按1件计。

当年申请PCT国际专利数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提出的PCT国际专利申请数量。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CooperationTreaty)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PCT专利申请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其中,国际阶段由国际受理、国际检索,国际公布、初步审查等步骤,经过国际检索、国际公开以及国际初步审查(如果要求了的话)这一国际阶段之后,专利申请人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

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是中国国民或居民的主管受理局,同时也是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中国申请人提出国际专利申请,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应当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也可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

应当注意是,专利申请人只能通过PCT申请专利,不能直接通过PCT得到专利。要想获得某个国家的专利,专利申请人还必须履行进入该国家的手续,由该国的专利局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该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

当年授权专利指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年度内获得的经境内外专利行政部门授权的专利件数。 当年授权发明专利指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年度内获得的经境内外专利行政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件数。

当年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指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期内获得我国专利机构授权的发明专利件数。

当年授权欧美日专利指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期内,针对同一项专利申请,分别获得欧洲知识产权局、美国商标与专利管理局和日本特许厅批准授权的专利件数。获得三方授权的同一件专利,算1件欧美日专利。

期末拥有有效专利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外或港澳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件数。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拥有境外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外及港澳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拥有境外授权的有效专利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外及港澳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件数。

拥有欧美日专利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针对同一项专利,分别获得欧洲、美国、日本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件数。同一专利获得三方授权按1件计。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指报告期内企业向外单位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位使用的专利件数。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指报告期内企业向外单位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位使用而得到的收入。包括当年从被转让方或被许可方得到的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收入,以及利润分成、股息收入等。

新产品产值指报告期内企业生产的新产品的产值。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着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新产品既包括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内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新产品销售收入中出口指报告期内企业将新产品销售给外贸部门和直接出售给外商所实现的销售收入。 发表科技论文指报告期内企业立项的科技项目产生的、并在有正规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数量。 期末拥有注册商标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商标注册人拥有的,经境内外商标行政部门核准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商标件数。包括在境内和境外注册的商标件数,一件商标在境内外同时注册时只统计一件。

当年注册商标指在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商标注册人获得境内外商标行政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件数。同一商标在不同地区同时注册只统计一件。

境外注册商标指在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商标注册人拥有的,经国外或港澳台商标行政部门核准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商标件数。

拥有软件着作权指企业在报告期末作为第一权利人拥有的,经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计算机程序和文档授予的着作权保护,且在有效期内的软件着作权数量。

当年获得软件着作权填报报告期内新获得的软件着作权数量。

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指在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权利人拥有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由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授予的对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

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的布图专有权数量。

当年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数量填报报告期内新获得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数量。

拥有植物新品种指在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权利人拥有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由农业或林业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授予的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新品种的植物新品种权。

当年获得植物新品种数量填报报告期内新获得的植物新品种权数量。

拥有国家一类新药证书数量指在报告期末企业作为权利人拥有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类新药品种证书的国家一类新药数量。

国家一类新药指按照2007年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8号令)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的其它最新文件中规定的一类新药。

当年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填报报告期内企业新获得的国家一类新药证书数量。

拥有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指在报告期末企业作为权利人拥有的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一级中药数量。中药保护品种是按照《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经申请评审后,获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受保护的一级中药品种包括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中药品种。

当年获得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填报报告期内企业新获得的国家一类中药证书数量。

当年形成国际标准指报告期内本企业主导制定形成的国际标准数。国际标准是指(ISO)、(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国际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统一使用。

当年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自主研发获资助知识产权基础上形成的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数。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发布,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标准。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当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该行业标准应自行废止。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编制计划、审批、编号、发布、管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当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指报告期内本企业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几类科技奖励项数。

技术改造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费用支出。技术改造指企业在坚持科技进步的前提下,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的各个领域(产品、设备、工艺等),用先进工艺、设备代替落后工艺、设备,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从而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全面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购买境外技术的费用支出,,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等技术资料以及购买关键设备、仪器、样机和样件等的费用支出。

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引进境外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指对引进技术的掌握、应用、复制而开展的工作,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创新。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包括:人员培训费、测绘费、参加消化吸收人员的工资、工装、工艺开发费、必备的配套

设备费、翻版费等。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中属于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除包含在本项外,还要计入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中。

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购买境内其他单位科技成果的经费支出。包括购买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技术诀窍及关键设备的费用支出。

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项数指报告期内企业在科技部门和商务部门进行认定和登记的技术合同数量。技术合同的类型包括四类: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技术合同的类型不包括获得国家和省市各类支持计划所签订的合同。

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指报告期内企业签订成立的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五)科技项目概况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201年 表号:GQ-005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项目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跨年项目 项目 参加人员 号 批准文号:国统制(20)项目项目项目 项目项目经费 项目 技术项目完有效期至:项目实际201年月 合作成果活动 起始所处内部 来源 经济成日期 人员工作 形式 形式 类型 日期 进展支出 目标 (人) 时间 资金 阶段 (千元) (人月) Qh11 Qh31 Qh21 Qh32 Qh33 Qh34 Qh35 Qh36 Qh44 QH40 Qh51 Qh52 序 号 项目名称 Qh00 xmmc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说明:本表由企业填报全部科技项目情况。

表GQ-005指标解释

项目名称按企业科技项目的立项计划书、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等有关立项资料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

项目来源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 1国家科技项目;2地方科技项目;3其他企业委托科技项目; 4本企业自选科技项目;5来自境外的科技项目;6其他科技项目。 项目合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其中最主要的1项填写: 1与境外机构合作;2与境内高校合作;

3与境内研究机构合作;4与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合作; 5与境内注册的其他企业合作;6研究;7其他。 项目成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其中最主要的1项填写:

1论文或专着2自主研制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 3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新工法4发明专利5实用新型专利 6外观设计专利7带有技术、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 8基础软件9应用软件10其他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指项目立项时确定的技术经济目标。若一个项目有两个及以上的技术经济目标,应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1项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

1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2技术原理的研究;3开发全新产品;

4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5提高劳动生产率;6减少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7节约原材料;8减少环境污染;9其他

项目活动类型选最主要的项目(课题)活动类型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 1.基础研究;2.应用研究;3.试验发展;4.试制与工程化; 5.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

基础研究基础研究是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着作为主要形式。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谭松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着、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的新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经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其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具有新产品基本特征的产品原型或具有新装置基本特征的原始样机等。在社会科学领域,试验发展是指把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获得的知识转变成可以实施的计划(包括为进行检验和评估实施示范项目)的过程。认为科学领域没有对应的试验发展活动。

试制与工程化对已有产品作技术上的微小改变或只有外观、色彩、样式等方面的变化;为了设计好的新产品、工艺、系统及服务能够投入生产或使用而进行的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等方面的活动;试生产阶段的活动,如工装准备、小批量生产、试运转;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及材料、设备、产品的常规检验、测试。? 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提供的服务。技术服务指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一般性技术服务、技术中介服务和技术培训服务。

项目起始日期填写项目列入企业计划或签订协议后,有组织进行开发的年月,即开始动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开发项目的年月。项目起始日期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两位如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项目完成日期填写项目技术鉴定的年月,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两位如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如项目至当年底仍在继续进行,填写预期完成时间;如项目年内以失败告终,填写000000;如项目未鉴定就投产,填写投产使用时间。

跨年项目所处进展阶段按重要程度选择科技项目当年所处最主要的进展阶段,并按相应的代码填报。非跨年项目免填。

1研究阶段2小试阶段3中试阶段4试生产阶段

参加项目人员指报告期企业编入某科技活动项目组并实际从事(参与)研究开发项目活动的人员。项目组一般指企业认定的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最小单元,其人员指实际从事(参与)研究开发项目活动的时间(不包括加班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在10%及以上的人员。若专职负责项目管理并且是某些项目组的成员,或某人同时担负几个研发项目的研究任务,则按其最主要的项目填报,其他项目免填。若项目在报告期内确认研究开发工作失败,也应按其实际情况填写参加本项目组活动的人员。项目组人员不包括外单位参加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员和临时协作人员。企业研究开发管理人员,一般不填报在项目组内。

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指报告期内项目组人员实际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人员,应按项目分别计算工作时间,但一人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项目经费内部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内部用于开展研究开发项目活动的实际经费支出,包括劳务费、原材料费、设备购置费、其他日常支出、外协加工费等。不包括相关折旧费用、长期费用摊销和无形资产摊销,委托研制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项目研究而拨付给对方使用的经费,企业研发活动管理部门的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目的的基建支出,以及为研发活动提供间接服务人员的费用等。

资金全称为使用来自部门的研发资金,指报告期内企业某研发项目中使用从有关部门得到的研发活动资金,包括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科技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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