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书
合同范本三份
法务审核通过,择其一使用
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__单__层(式)___室___厅___厨__卫 阳台 3.施工内容:
1)所有房间墙面和顶面乳胶漆; 2)所有的卫生间、玄关、走廊吊顶处理;
3)所有门(不含客卫内门)按要求包门套和刷漆以及门锁和门的安装;
4)安装踢脚线;
5)根据甲方图纸,制作壁柜和门厅柜各一个; 6)需要装修配合的灯具、电源安装; 7)需要装修配合的洁具安装;
4.委托方式:_包清工,甲方供应全部主材、辅材、一次性消耗材料,所有施工工具乙方自备。 5.工程开工日期: 2019 年 3 月 15 日 6.工程竣工日期:_2019___年__5___月__8__日
工程总天数:___55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X元整 。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郑州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为保证质量,甲方有权选择乙方的施工人员。被甲方否决的乙方施工人员不得继续进行甲方的工程项目,乙方必须保证工程照常进行,不得以此为原因拖延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乙方如果故意浪费、抛弃、倾倒甲方的主辅材料,应按浪费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施工前,乙方需要提供完整和详细的所有主材、辅材清单,以便于甲方购买。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临时购买相关材料,乙方需要提前
一天通知甲方。如果经甲方同意乙方代为采购部分材料,则必须在北环新家园建材超市购买,并且凭电脑小票,经甲方验收后报销。若乙方没有经过甲方许可或没有在甲方制定的地点购买,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提供的所有主材、辅材等,在验收时需要进行清点核对,超过正常损耗量的部分,要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进场后,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20%;当完成全部木工工作、油漆的50%工作后,甲方第二次付总施工工费的20%;当油漆工作全完,甲方第三次支付总施工费用的30%。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完剩余工程款。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乙方每次收款时均须出具收款收据。 第六条:工程工期和质量要求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
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返工费用和由此带来的甲方材料损失,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如果因为乙方施工过程造成甲方原有的室内设备、装修、结构、防水、电路、水路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要求》,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隐蔽工程的分步验收:乙方在完成隐蔽工程的4小时前,应通知甲方前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4.在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解决,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工程款项。 第: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2.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3.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工商部门,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
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电 话:
家装合同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_____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保修期:_____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5、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 ├─────────┼────────────────────┤ │开工前三天 │支付(合同总价60%) 元 │ ├─────────┼────────────────────┤ │ 年 月 日 │支付(合同总价35%) 元 │ ├─────────┼────────────────────┤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合同总价5% ) 元 │ └─────────┴────────────────────┘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乙方:
1、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
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一、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工程合同不含税总价暂定为¥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15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 6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9年 月 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 (2)委托 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3)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时拨付工程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
(5)委内蒙古东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张万友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以施工图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合同价为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经发包人确认,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含税总价暂定为¥ 2.8 万元,大写金额为: 贰万捌仟元整。
4.工程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提供60%暂定总价收据,甲方支付60%工程进度款。乙方三个工作日内开工。开工一周后电路布线完成。甲方支付35%工程进度款。乙方开具35%暂定收据。乙方继续施工。硬装完成甲方支付5%工程进度款,乙方提供5%收据。乙方安装摆放绿植配饰。并办理保修手续,工程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间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加项目,全款支付!
5.工程竣工对应清单工程量双方重新核对,按实际核对好的量调整。调整原则:
(1)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参考类似子目调整。
(3)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照原则调整:
(3.1)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3.2)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参考类似子目调整。
(3.3)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人工、材料价格执行投标所报单价;合同中没有的材料价格,采用国家和当地权威机构公开发布的当期价格信息,其他费用不得调整;按照上述原则编制预算单价。
(4)以上设计变更的调整,由乙方方按照上述规则计算,并审定的竣工图的工程量为准;并经甲方批准后进行。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工程设计变更,如果拒绝执行,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执行,其价款按审定的竣工图预算价款从投标人施工合同款中双倍扣除。
单项设计变更的定义:指本施工合同内每份对工程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包括工程量增减、设备型号变更、材质变更等,包含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拆除费。 如某分项工程,实际施工时此部分由于发包人要求取消或减少,则结算时相应扣除此部分的价款。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合格。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1年,终身维修。
2.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1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要求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一正一副)。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1)甲方提供平面图纸; (2)工程量清单; (3)补充条款; (4)安全管理协议; (5) 其他。
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联系人: 甲方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联系电话: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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