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文件
筹备处保安部 2012-01-06
针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说明
1、工程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时,总包单位应编制所有钥匙的清单并按确定后的移交区域和部位情况,与筹备处保安部办理钥匙移交手续。由双方进行核对后签字确认。
2、总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后,应及时通知各分包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到保安部办理后期进场施工登记手续。填写施工进场登记表、施工人员登记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3、施工单位负责人要为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费用10元/人。其中5元费,5元押金。
4、施工单位在移交前已进入移交区域的施工用具、装修材料、汽油、油漆、气罐等化学危险物品应编制登记表报送保安部,以此作为施工完毕物资撤场时的主要依据。
5、施工单位应遵守筹备处保安部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违章施工时,保安部有权对当事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工人的用餐和上厕所问题由施工单位在未移交区域内自行解决。 7、除库房、设备机房等重点要害部位设立看护人外,所有施工人员不得在移交区域内留宿。
8、施工单位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时,必须到保安部办理动火证。 9、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垃圾堆放和清运的管理工作。
10、在移交区域内进行施工时要向筹备处工程部予以说明,保安部配合开门工作。
11、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严禁吸烟和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区域。 12、施工单位负责人要督导所辖工人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筹备处保安部
2012-01-06
广场施工安全管理文件目录
1、 施工安全协议书(P1,2) 2、 施工单位进场登记表(P3) 3、 施工单位人员名单(P4)
4、 施工用具及施工材料进出酒店申请表(P5) 5、 动火作业申请表(P6) 6、 施工管理工作流程(P7,8,9) 7、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P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