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2011〕39号 签发人:李志强
焦作市人民中学
2011年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选
推荐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焦作市教育局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焦教发〔2011〕116号)有关要求,贯彻〘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焦作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师德和贡献为重点的评价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导向作用,提高教师教书育人水平,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焦作市人民中学2011年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选推荐方案。
一、竞聘范围和原则
1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的1、竞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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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竞聘相应专业技人选。○
术职务(岗位)的人选。
2、竞聘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坚持班主任优先原则;坚持工作年限长的优先;坚持临近退休坚持工作人员优先原则。
二、参评基本条件
1.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参评中级的有一次优秀等次,参评高级的有二次优秀等次,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能够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
3.完成〘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8]19号)规定的最低教学时数。
4.教师学科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等次(符合规定条件免考的除外)。
5、完成符合晋升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规定的学习时间,经主管部门审验合格。
6、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符合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要求条件。
三、考评项目
考评项目设职业道德、讲课答辩、工作量、教学成绩、资历荣誉、民主测评等六项(具体考评项目及计分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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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四、考评办法
职业道德以近三年情况综合评议;工作量和教学成绩以近三年平均得分计分;班主任工作以取得任职资格以来年限计分;讲课答辩和民主测评以竞聘时得分计分;资历荣誉以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最高等级项目计分。所有项目各子项目得分分值不能突破该子项目最高计分分值。
1.职业道德由考评小组评议打分。
2.讲课答辩由考评小组聘请评委根据教师讲课和答辩情况打分。竞聘教师公开讲课和答辩,时间每人不得低于20分钟,应分学科进行,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课堂实际授课的方式进行考评。
3.工作量由考评小组对照工作量要求和教师工作完成情况评议打分。
4.资历荣誉由教师个人申报,考评小组组织审查后,依据教师的有关资历、学历、获奖、荣誉、成果等证件材料评议打分。
5.教学成绩依据全市教育质量监测数据计分。没有列入市级质量监测的科目用学校监测数据,由学校教务处根据本校实际制定考评办法。
6.班主任工作由学校德育处根据本校实际制定考评办法,其它兼职工作有办公室根据本校实际制定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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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民主测评由考评小组组织全校教职工、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和家长代表等对照竞聘教师德、能、勤、绩等综合表现进行评议表决,根据得票情况计分。
五、竞聘步骤
1.制定评审人选推荐方案,上报审批。
2.学校组建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成员由教职工代表10人和管理人员5人组成,校长任组长,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并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公布竞聘岗位和基本条件。学校考评小组在有效时间内,公布空缺岗位、数额和条件。
4.个人申请和资格审查。竞聘人员向学校考评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件材料。学校考评小组对竞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示。
5.考评。按照本校制定的考评评价计分标准细则逐项考评计分。
6.推荐人选。考评小组依据竞聘人员的得分,按各级别空岗评审数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学校班子研究决定后公示,办理手续。
7.报送与备案。学校将考评结果及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在学校公示五天,公示内容包括资历、学历、业绩奖励等材料的复印件及计分结果等。设立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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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8005,8788001,8788002,8788020,对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的人选,取消推荐资格。
8.办理推荐评审手续。 六、有关规定
1.从事现专业教学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不得参与竞聘。由于工作需要学校安排改任非本专业学科教学人员,视同本专业任职,学校安排的兼任班主任工作人员视同专业任职,均可参加竞聘。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当年竞聘资格:出现严重教学事故、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任期内因违反尚在处分期的等。
3.申报人提供的材料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三年内评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参加竞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竞聘申请和相关材料,未按规定上报的,视为放弃。
七、本方案由焦作市人民中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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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2011年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
聘考评项目及计分参考标准细则
一、考评项目及计分权重
序号 1 2 3 4 5 6 总分 教学 成绩 项目 职业道德 讲课答辩 工作量 学科教学成绩 班级综合成绩 荣誉资历 民主测评 100分 权重 0.10 0.15 0.15 0.35 0.05 0.15 0.05 分值 10分 15分 15分 35分 5分 15分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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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道德考评计分参考标准(10分) (一)具备下列条件得10分
项目 子项目 1(1.5分) 2(1分) 职业道德3(1.5分) 考评计分4(1.5分) 参考标准5(1分) 细则(106(1.5分) 分) 7(1分) 8(1分) 扣分 总 分 分 考评内容 热爱祖国,依法从教。 志存高远,爱岗敬业。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勤奋学习,业务精通。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尊重家长,争取配合。 廉洁奉公,乐于奉献。 等级 优 优 优 优 优 优 优 优 分值 1.5分 1分 1.5分 1.5分 1分 1.5分 1分 1分 分 得分 (二)有下列情况的从满分10分中扣除,最多扣10分。
1.查看近一个年度的考勤记录,迟到6——10次的每次扣0.1分,11——20次的每次扣0.15分,21次以上的每次扣0.2,各段扣分累计扣除。
早退被举报或管理部门查处的每次扣0.15分。
旷工被举报或管理部门查处的扣1分,每天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10分。
请病假每天扣0.015分,请事假的每天扣0.02分。
2.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各年级组、处室提出每项活动扣1分。
1体罚、○2殴打、○3污辱学生人格行3. 缺少爱心,对学生冷酷、粗暴,有○
为的,师生举报经查实或管理部门查实处理过的每项扣1分。
4.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10分。
1歧视、○2排斥学困生的,师生、家长举报经查实或管理部门查实处理5. ○
过的每项扣5分。
6.有赶撵学生行为或因其他言行致使学生辍学的,师生、家长举报经查实或管理部门查实处理过的每项扣10分。
7.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的,经查实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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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的,经查实扣10分。
9.课上不认真教学,把课上应教会的知识留到课外,对学生搞有偿家教的,师生、家长举报经查实或管理部门查实处理过的每项扣10分。(教务处)
10.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强迫和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节日送红包等行为的,收受家长钱物的,师生、家长举报经查实或管理部门查实处理过的每项扣10分。
11.学生管理混乱,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实扣10分。
12.有渎职、失职行为的,经查实扣10分。 13.有其它不良行为的,经查实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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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讲课答辩考评计分参考标准(15分)
项目 子项目 考评内容 等级 优秀 面向全体学生,教学内容切合课标要求和学生实际,教学容量适当,教学程序科学自然,教讲课 学活动结构合理,教法选择符合学生的认知规(12分) 律,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良好。 分值 12-11分 得分 良好 10-7分 讲课答辩(15分) 一般 6-1分 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较强,专业知识丰富。审题答辩 准确,围绕问题,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答辩(3分) 灵活,应对自如;表述正确,语言流畅,逻辑性强;举止得体,从容自然。 总 分 优秀 良好 一般 3分 2分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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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量考评计分参考标准(15分)
项目 子项目 工作量 (6分) 考评内容 按所承担的足额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评价 等级 足额 不足 较差 工作量 完成情况 (5分) 优 按所完成工作量的好坏程度评价 良 差 优 良 差 工作量及工作量的完成情况(15分) 分值 6分 4-5分 2分以下 5分 4分 2分以下 4分 3分 2分以下 得分 超工作量、担任学校根据教师超工作量情况、班主任工作(4从事班主任工作的年限和工作情况分) 评价 总 分 工作量考评说明:
(一)教学工作量部分(10分)
教师任课标准:各年级按所开设课程设岗,教师按规定课时上课,遵照河南省教育厅豫教人字(1986)40号文件精神,各学科工作量标准如下:语文、英语、数学学科每周10节课;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学科每周12节课;信息技术、劳动技术、音乐、美术学科每周14节课;健康教育、省情、心理、书法等地方性课程每周14节课。 (二)班主任工作量部分(5分)
1、近三年内,每担任班主任满一年,计1分,最高计3分;任现职以来至08年9月之前任班主任的年限作为参考积分,满一年计0.2分,最高计0.5分。
2、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近三年德育处关于各班德育工作完成情况的统计结果积分。每学期能按要求完成全部德育工作的,计1.5分;每学期有2项工作以下未按要求完成的,计1分;每学期有3——5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计0.6分;每学期有5项以上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不得分。最终取各学期平均值为此项得分。
(三)教师、行管兼职部分(5分) 以近三年来兼职计分: 1、行管兼教学工作达到专业教师年均工作量1/2的,中层正职每年计1分,满分3分;管理人员每年计0.5分,满分1.5分。
2、满工作量教师兼任行管工作的,兼任中层副职和年级组长的每年计0.5分,满分1.5分;兼任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的每年计0.3分,满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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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学成绩考评计分参考标准(40分)
(一)教学成绩——学科教学部分 满分35分
各个项目分值如下表: 平均分 绝对位次 3分 进退幅度 4分 市直对比 8分 合计 15分 优秀率 2分 3分 5分 10分 及格率 2分 3分 5分 10分 教学成绩考评说明:
第一类:中招及质量检测科目教学成绩考评标准
1、绝对位次为任课教师所教学科成绩在本年级同一位次班级中的学科排名。平均分第一档3分,第二档2分,第三档1分;优秀率第一档2分,第二档1.5分,第三档1分;及格率第一档2分,第二档1.5分,第三档1分。学科备课组成员六人以上(含六人)取三档,学科备课组成员3—4人取两档,学科备课组成员只有两人的取一档。学科备课组成员有一人的,本项不计分。
2、进退幅度为任课教师所教学科成绩在本备课组中和成绩第一名教师的差值。将本次期末(中招)的差值和上次期末(中招)考试的差值进行对比。平均分第一档4分,第二档3分,第三档2分;优秀率第一档3分,第二档2分,第三档1分;及格率第一档3分,第二档2分,第三档1分。学科备课组成员只有两人的,只取第一档。学科备课组成员有一人的,本项不计分。
3、市直对比为任课教师所在备课组在全市学业水平测试中,与市直初中平均成绩三率中对比。高五个百分点(含5%)以上为第一档,高三个百分点(3%)到五个百分点为第二档,高出三个百分点以内为第三档。平均分第一档8分,第二档6分,第三档4分;优秀率第一档5分,第二档3分,第三档2分;及格率第一档5分,第二档3分,第三档2分。如果三率中某项高出市直初中平均成绩十个百分点以上的学科,额外奖励3分。市直对比三项的总分最高计18分。学科备课组成员只有一人的,教学成绩的40分按比例分配到市直对比栏目,三率仍按以上的百分点分出三档,每一档按比例增分,如果三率中某项高出市直初中平均成绩十个百分点以上的学科,额外奖励3分。但教学成绩最高计40分。
第二类:非考试科目及行政考评标准
1、从组织教学、出勤、组织完成学校有关学科活动行政服务等方面对非考试科目教师及行政教师进行日常考评。组织教学以学生评教为主,占日常考评的30%;上课完成规定节数情况占30%,以教务处统计为准;组织完成学校有关学科活动情况占40%,以活动材料记录和教务处考核为准。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即第一档可得当年参评(或参聘)考试科目教师的得分的平均值。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教师即第二档得到当年参评(或参聘)考试科目教师得分总值的三分之一。
2、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活动的酌情加分,综合得分不得高于考试科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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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的最高得分。
(二)教学成绩——班级综合成绩 满分5分
项 目 班级综合成绩 考评内容 年级排名 等级 名次 分值 得分 总 分
主要考核班级综合成绩的绝对位次和进退幅度,满分5分。依据考教务处教学成绩考核结果,年级排名第一的计5分,年级排名第二的计4分,年级排名第三的计3分,年级排名第四的计2分,年级排名第五的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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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荣誉资历考评计分参考标准(15分) 项 目 子项目 考评内容 所取得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校级综合性或单项荣誉。 等 级 国家级 荣誉 (3分) 省级 市级 县级以下 业务获奖 教学竞赛、课件、教具、情况 公开课等获奖情况。 (2分) 论文指在 CN 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和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按照级别评价。 论著指正规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有本专业学术价值的著作,分独著、合著等情况评价。 课题指主持或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正式规划立项的课题研究,结题、通过鉴定或获奖的,分情况按级别评价。 按最高学历 从事本专业工作每年0.25分。 任现职务每年0.25 分。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国家级 分 值 3分 2.5分 2分 1-0.5分 2分 1.5分 1分 0.5分 3分 得分 荣誉资历(15分) 论文 论著 课题 (3分) 省级 2.5分 市级 2分 县级 硕士及以上 本科 专科及以下 最高计3分 最高计2分 1.5分 2分 1.5分 1分 3分 2分 学历 (2分) 专业年限 (3分) 任职年限 (2分) 总 分 荣誉资历考评说明: (一)荣誉(3分)
积分按258号文件说明执行,各项荣誉不累计,同类荣誉只取一次最高级别分。
(二)业务获奖情况(2分)
国家级一等奖2分/篇、二等奖1.5分/篇; 省级一等奖1.5分/篇、二等奖1分/篇; 市级一等奖1分/篇、二等奖0.5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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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一等奖0.5分/篇,二等奖0.25分/篇。 (同类项目只取一次最高得分。) (三)论文论著课题(3分) 1、论文:
国家级论文一等奖3分/篇、二等奖2.5分/篇; 省级论文一等奖2分/篇、二等奖1.5分/篇; 市级论文一等奖1.5分/篇,二等奖1分/篇; 县级论文一等奖1分/篇、二等奖0.5分/篇。 2、论著:
独著按国家级3分/部,合著第一作者按省级2.5分/部、第二、三、四作者按2分/部。
3、课题:
主持国家级课题获一等奖3分/项,二等奖2.5/项; 主持省级课题获一等奖2.5分/项,二等奖2分/项; 主持市级课题获一等奖2分/项,二等奖1.5分/项; 主持校级课题获一等奖1.5分/项,二等奖1分/项。
主持的课题顺利结题或通过鉴定的按获奖级别的一等奖对待。 (以上课题组成员(限三位)均按课题主持人得分的80%计)
(以上各项同类项目只取一次最高得分;第二、三、四作者的得分均按第一作者得分的80%计;以上各项得分均累计不超过该项允许最高得分。)
(四)学历(2分)
积分按258号文件说明执行。 (五)专业年限(3分)
积分按258号文件说明执行。其中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从事非本专业工作的不扣除其从事非本专业工作的年限。
(六)任职年限(2分)
积分按258号文件说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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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民主测评计分参考标准(5分)
项目 子项目 考评内容 等级 优 民主 测评(5分) 民主 根据本人德、能、勤、测评(5分) 绩表现进行表决 良 中 差 总 分 分 值 5分 4分 2分 0分 得 分 民主测评考评说明: 民主测评计分办法:各等级票数÷有效总票数×各等级基准分值,总分为各等级得分之和。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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