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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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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技术交底

一、作业条件

本工程基础为承台基础,自然地坪标高约-0.5m,土方开挖深度约为6.2m,局部如遇软弱层需按实际情况超挖。基础土方开挖总量约十万m3。

二、施工准备

1、已破除地下障碍,地下障碍物用破障机进行破除。

2、已由建设单位提供设计坐标、高程的交底资料,基底无管线交接资料等。作好基底标高控制线,开挖深度如有超挖现象,应由设计、地勘确定。

3、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教育与安全交底,安装夜间施工所需设施和贴写安全标语等。

4、本工程地下水位较高,且土层存在粉土层,开挖前现场已进行降水,护坡工作将随土方开挖进行。

四、施工安排 1、本工程基坑土方主要采用机械大开挖。挖至地下室底板底标高以上300mm时停止开挖,剩余土方采取人工开挖。

2、本工程充分利用场地比较开阔的有利条件,基础挖方临时堆放于运动中心场地位置内,减少土方的二次转运。

五、土方机械的选择

本工程挖土机械选用液压挖掘机3台。

土方运输机械采用2台装载机和10台载重运输车。 六、土方开挖的方法

1、测量放线:建设单位提供基础图纸资料、绝对标高基准点,轴线的交点,以确定工程设计的±0.000,现场放出基坑开挖尺寸线。实际施工中根据开挖线进行开挖。

2、施工分层:根据设计资料,开挖深度平均约6m,规范要求分层开挖,每层开挖深度约为1.5m左右。

3、基坑部分

本工程基础为承台基础,机械大开挖部分采取自然放坡,开挖范围内土层为粘土层、人工填土层和粉土层,放坡系数取1:0.67。

该部分土方开挖主要采取机械开挖至设计以上300mm以内土方采取人工开挖,由挖掘机沿开挖线开挖,并提供每天的工作面,开挖由东至西,3m以内土方采取坑上机械开挖,3m以下土方采取坑内开挖,在基坑西面留设一斜坡道,坡道斜率1:5,基坑成型后再机械开挖该部分土方。

基坑土方的机械开挖与基坑的护坡工作同步交叉进行。每开挖一层土方后,护坡工作随即进行,护坡采用素砼,喷在坑壁上,在开挖时,需保证边坡坡度。

4、基坑验槽

基坑土方开挖至基础底标高以上300mm处停止开挖,邀请设计、监理、质检、地勘、甲方代表验槽,合格后人工再行拣底,若经验槽未到持力层,需继续挖至持力层,超挖部分用C15混凝土或根据甲方和设计要求回填至设计标高。如遇特殊情况,需通知设计单位,另行处理。

七、施工进度安排

根据反铲挖掘机的工作性能,土方机械开挖工期定为:20天,人工捡底工期为10天。

八、基坑排水

为防止基坑内积水,沿基坑坡脚四周设置集水沟,沟内每隔20~25m设置一集水井,井深1米,孔径0.8m,放置潜水泵于集水井内,集水后用潜水泵接软管扬程流入场内排水沟内。

九、土方的运输和堆放

本工程的土方场内堆放,将土方按土的类型分类堆放,素填土堆放一块,连槽砂夹石堆放一块,土方堆场表面撒放草籽,回填土堆放一块,表面覆盖双层密目安全网。

十、基坑作业的安全措施

基坑周边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的有关规定在基坑周边采用φ4.8×3.8mm的架子管搭设护栏,护栏高1.2m,距基坑边口距离不小于50cm,间距3米,水平杆间距700。并作出明显的警戒标志,专职安全员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3、土方开挖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挖土和弃土要求,严禁盲目施工。

4、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并且分层夯实。

5、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6、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7、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8、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9、基坑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雨季施工或基坑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工序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0-300mm一层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挖除。

10、进入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入场教育和安全交底。

11、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空越过。 13、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4、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5、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6、开挖出的土方,按照指定位置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

17、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电开关保护,按“一机一开关”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19、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0、基坑四周3m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和土方,车辆进出场,有专人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

八、质量保证措施

1、开工前做好各级技术准备工作,施工技术人员及测量人员要熟悉图纸,掌握现场测量桩及水准点的位置尺寸。

2、施工中要配备专职测量工进行质量控制,要及时恢复灰线,将基坑开挖下口线放到坑底,及时控制开挖标高,做到5m扇形工作面内白灰点不少于2个。

3、挖土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基坑边坡的稳定性。

4、认真执行开挖样板制,即最后一层土方开挖时,由操作技术较好的施工人员开挖一段后,经测量或质检员检查合格后作为样板,继续开挖。

5、开挖到设计标高以上300㎜时,通知甲方、设计及土建施工单位验槽后由土建单位再进行人工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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