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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下司法的实现——以“药家鑫案”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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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卷第9期 牡丹江大学学报 Journa1 of Mudanjiang University Vo1.23 No.9 Sep. 2014 2014年,9月 文章编号:lo08.8717(2014)09-0052.03 监督下司法的实现 ——以“药家鑫案”为视角 张逸潇 (中国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2249) 摘要:我国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本文以“药家鑫案”为视角,从“媒介审判”与监督的关系谈起。通过分 析与司法的内在联系,指出将“媒介审判”回归监督、法官严格依照真正表达的法律 进行司法裁判是实现司法的必经之路。而只有实现司法,才能达到司法公正的最终目的。 关键词:媒介审判;监督;司法 中图分类号:D920.1文献标识码:A 一、“媒介审判”与监督:望尽“”路 死”尽情表达着自己的观点,甚至有学者称之为一 监督是指新闻媒体运用的独特力量, 场“群众狂欢”【5】。然而,当一切从“自媒体”焦 帮助公众了解、社会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 点言论的扩散,发展到主流媒体跟进的集中报道, 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又从媒体深入挖掘、进行专题报道而逐渐出现“意 在一个良好的民主法治社会,监督与司法 见领袖”,到最终的声音趋于一致——药家鑫 两相并行,共同守护着司法的公正。而“媒介审判” 是杀人犯,应该判死刑,一个完整的“媒介审判” 则是指新闻媒体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件作出判 过程已然完成:庭审还未开始,媒体引导下的民众 断,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败 已经认定了事实,并认准了刑罚。笔者认为,对司 诉等结论。牡I也就是说,媒体成为了“法官的法官”, 法的信任危机加深,使群众从监督跃入了“媒 凌驾于司法之上。翻笔者认为,随着“自媒体” 一 介审判”,而这种“媒介审判”在“70码”飙车案、 的出现和迅猛发展,网媒凭借着其超强的传播速度 河北“我爸是李刚”案等一系列案件中发挥作用后, 和越来越广泛的受众群体,与传统媒介一起,利用 又反过来加深了大众对司法的信任危机,从而形成 公民对监督的参与热情和对司法的信任危机, 一个恶性循环,让的司法无从谈起。 对某些司法案件施加话语霸权,以“监督”之 在“药家鑫案”中,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路钢和 名,行“媒介审判”之实,而“药家鑫案”就是其 原告的代理人张显就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以诉诸舆 中一个典型的例子。 论的方式来加大自己在这场审判中的筹码。然而无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因为驾车撞 论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出示被告人在校期间的奖 人后又向伤者连刺八刀致其死亡,被检察机关以 状,还是原告方的律师开通微博传达案件的发展情 “故意杀人罪”起诉,一审被判处死刑。从事情发 况,作为法律人他们当然都明了这在法律上没有任 生到最终判决的几个月中,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 何效力,他们要争取的不是法官在量刑上的倾斜, 广泛关注,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审视、评判,对“药 而是博得大众的怜悯,通过对公众的引导,以 家鑫该不该死”、“他是不是激情杀人”、“他会不会 “媒介审判”的结果向司法裁判施压。而西安中级 收稿日期:2014-04一ll 作者简介:张逸潇(1992一),男,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中国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研究 方向:法律实务。 52 在开庭审理药家鑫一案时,也曾以问卷的形式 查,调查覆盖的对象是不周延的。在这样的调查中, 向现场5OO名旁听人员征量刑意见。对此,西安中 院工作人员向媒体介绍:“通过公民旁听庭审、参 与司法……有利于法官克服机械司法倾向和滥用 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嗍在司法审判如此严肃而庄重 的场合,却出现了“旁听者填如何量刑的调查问卷” 如此荒唐的戏剧场面,以调查的结果影响判决、引 导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无疑是司法人员迫于压力、 我们无法确认,存不存在“沉默的大多数”,因此 它们只能反映部分人群的意志,与全体中国公民的 意志相比只是冰山一角、沧海一粟。 3.面对具体的事件,公众的情绪有可能影响 理性的判断,无法做出真正的意思表达。在每天铺 天盖地的新闻中,在各种评论如潮水般不断涌现的 情况下,能拨开繁杂的表象做出冷静分析的人毕竟 向“媒介审判”的妥协。面对司法审判与“媒介审 判”,涉案的法律人都选择了把希望的筹码更多的 是少数,也必定是少数。 所以,笔者认为,不仅不等同于,也 给予的导向,法官断案也做起了“调查”, 一场审判之中,毫无、理性之司法可言。可以 预见,“药家鑫案”之后,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危机 必然继续加深,对“媒介审判”的依赖也会越来越 大。 二、司法与:为你消得人憔悴 有学者认为,监督与司法的冲突带有 一定的必然性。 ’其背后实质是公民的知情权、表 达自由与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之间的冲突。然而笔 者认为,监督与司法由于共同的价值追求 ——司法公正而并不存在着冲突的必然性,他们的 最终目的都是人的权利与意志的实现。前最高人民 院长肖扬曾提出“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在 后续的采访中,肖扬把“司法为民”解释为“依法 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人民赋予我们的审 判权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笔者认为,法官 要“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在审 判中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在自由裁量中按照多数 人民的真实意愿做出裁判,即“遵从”。而问 题的关键就在于:什么是真正的? 笔者在浏览各大网站上对“药家鑫案”的评论 中,注意到不少写作者使用了“”这个词。有 称“法官根据断案是亵渎法律”的,也有坚信 “只有充分J顺应才能实现正义”的,甚至有人 呼吁“要用抗争精英法治”。在这些表述中, 我们能够找到一个隐藏的共识:即,或者 说,等同于民众表现出的情绪。而笔者认为, 这一隐藏的共识是十分危险的。 笔者认为,不等同于。原因有以下3 点:  .1.由于从众心理的存在,往往是可以被 煽动、被引导的。删正如上文所述,在药家鑫一案 中,双方律师均采取了行动试图博得大众的怜悯、 引导公众。而事实证明,各路媒体完全把握了 社会的动向。 2.这些所谓的调查都是对部分群众的调 绝不能代表,甚至不能正确的反映。真正 的,需要在大众相对冷静、不受干扰的时候通 过一套正当严谨的程序来获得。而“药家鑫案”也 决不应该、更不可能成为一场所谓与司法的较 量,因为内在于法律,法律才是真正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司法为民”不是简单的顺应 表象上所谓的“”,法官在司法裁判中排除 切干扰地坚守现行法律制度、行使司法权,才 是实现“司法为民”、遵从例的唯一途径。 三、司法:会在灯火阑珊处 有学者指出,法律必须是理性的,如果法律非 理性,其祸害比无法尤盛;司法必须是理性的,倘 若司法非理性,其祸害较犯罪尤盛。“伽、理性 的司法是一个健康的法治社会所必备的良药,“承 载着定纷止争的重任”“”。但在当下的中国,夹 在政治与之间的司法,处境尴尬:在道德面前 站不住脚,变成“的傀儡”,在行政指示面前 变得腿软,沦为“的喉舌”n 。这种情况下要 实现真正司法可谓困难重重,但是眼底山河, 胸中事业,虽难为亦当为之。 “媒介审判”所追求的是经现代媒介手段演 绎、修饰、重组出的“感官正义” ;而现代法治 所一贯追求的则是司法正义。由于利益驱使,媒体 为了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往往表现出迎合大众、 寻求卖点的趋向,正如栗峥老师所言,近几年传媒 与司法的偏差越来越大,谨慎对待并妥善解决传媒 与司法的关系将有利于对现代法治的保护,防止传 媒因自身的扩展特质而肆意左右司法的与公 正。笔者认为,媒体人需认清自身的角色和任务: 新闻自由作为一种民主权利并不拥有绝对的自由, 其权利的边界应止于其基本功能——发布客观发 生的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定罪量刑、打击犯 罪的使命实是媒体不可承受之重。如果强而为之, 只能适得其反。 1948年联合国《国际新闻自由公约草案・第三 公约》把“妨碍法庭审判之公正进行”的新闻列为 53 、 禁载。1994年,世界刑法学会第十五届代表大会 【4】顾理平.新闻法学【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 《关于刑事诉讼中问题的决议》第十五条规 社.1999. 定:公众传媒对法庭审判的报道,必须避免产生预 【5】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先定罪或者形成情感性审判的效果。如果预期可能 出版社,2002. 出现这种影响,可以或禁止无线电台和电视台 [6】范玉吉.监督与司法的平衡【J】.华东政 播送审判情况。”哪而我国最高人民也在2006 法大学学报,2007,(3). 年9月公布了相关规定:媒体不得超越司法程序进 [7】裴光昭.关于司法与新闻监督问题的几点思 行预测性报道。” 但是新闻界的立法实在还很薄 考【J].甘肃学院学报,2004,(6). 弱,完善相关立法、监督的边界实在势在 【8】张冠楠.“媒介审判”下的司法困境【J】_法 必行。 学,201 l,(5). .剑桥大学讲师刘瑜曾经在文章中写到:“只有 【9】【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M】.苏力,译.北 一个于权势的法庭才应该同时于,否 京:商务印书馆。2002. 则很可能是平衡权势的一种有效方式。”“q也 【l0】【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 就是说,去除“媒介审判”的理性司法也是要建立 商务印书馆。2003. 在司法廉洁的基础之上的,而现实中,在正义与私 【I1]周叶中.法律理性中的司法和法官主导下的法 利或是权势的天平上,总有人会放错砝码。因此, 治[J】.法学,2005,(8). 我们的法官是否能够坚守住誓言、维护公正廉洁, 【12】韩登池.司法理性与理性司法[J].法学杂 就显得尤为重要。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包容、坚 志,201 l,(2). 守和努力。 [13】栗峥.传媒与司法的偏差[J].论坛,2010,(5). 参考文献: [14】何帆.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M】.北 【l】史尚宽.论丛[M】.北京:中国大学出版 京:法律出版社,2010. 社.1998. [15】贺2:;b-.司法如何获得国民的信赖[J】.西部法学 【2】【美】汉米尔顿.联邦党人文集[c】.北京:商务出 评论,20 1 0,(3). 版社.1995. 【1615{ ̄]瑜.民主的细节:当代美国政治观察[M].上海: [3】贺卫方.传媒与司法三题[J].法学研究,1998,(6). 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2009. (上接第44页)通过对当地的劳动力进行教 吸取过去的经验与教训,制定能够把握现在的方针 育、培训,可以达到所需技能水平,但是这一设想 ,相信未来将会更加美好。 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因此,为了满足产业发展的需 参考文献: 要,弥补就业体系的内在不足,需要区域间的人才 [1】杨国庚,杨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研究理论综述 交换。健全劳动力流动机制,输出供给过剩的劳动 [J】.全国商情,2009,(9):7. 力,同时吸引供给短缺的劳动力,实现劳动力的流 [2】杨公仆.产业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通,实现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进一步平衡。 2005. 4结语 [3]高雪会,鲍建辉.聚集优势重点突破加速发展 包头的产业结构处于不断优化的进程中。经济 ——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贡献率分析及发重点 发展是一个过程,结构失衡难以避免。本文试图探 研究[J】.河北企业,2010,(10):54—55. 索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失衡的问题,寻找问题的原 【4】欧阳旭.江苏省第三产业就业吸纳弹性研究[J]. 因与对策。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技术差异;信息 现代经济探讨,2006,(10):38-41. 时滞;产业间不均衡发展;地区间不均衡发展。提 [5]吴瑾.四川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变动关系的实证 出三点建议:平衡产业间差异;建立更快速的就业 研究【J】.数理统计与管理,2OlO,(04). 信息传递系统;加强区域间劳动力流通。 [6】栾贵勤.区域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 立足现在,展望未来,通过对问题的深入研究, 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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