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操作棚标牌(总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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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棚安全操作规程
一、木工棚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明显防火标志。
二、木工棚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照明、取暖。 三、木工棚内不得存放,超过一日的使用量木材,成品应
当日运往指定地点。易燃废品(碎木、刨花、锯末等)要做到日产日清,活完料尽场地清。
四、木工棚内的机械必须安装平稳、固定,场地条件满足
锯、刨料安全操作要求。
五、圆盘锯必须有防护罩、分料器,传动部位有罩、盖防护。六、平刨口有防护装置,且灵敏可靠。
七、木工棚内的电源线路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随意拖
地使用。
八、木工机械禁止安装倒顺开关。
九、木工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旧木料一定要经过
检查,起出铁钉等金属后,方可上电锯。 十、非木工严禁动用电锯电刨。
十一、工作完毕后离开木工棚时,要拉闸断电,并检查确
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钢筋加工棚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特此规定:
第一条:钢筋场加工重地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 第二条:机械设备操作工应持证上岗。
第三条:机械设备应由操作人员固定看护。包括财物的管理,
并负责该设备周边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条:拆装电器、接拉线头,由专职电工负责,其他人不准
乱动、乱拉。
第五条:钢筋在操作中,拉筋沿线禁止行人。
第六条:钢筋移动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准靠近。 第七条:钢筋机械操作完毕后,旁边不许堆放杂物和短头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