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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资格和业绩条件的填写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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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资格和业绩条件的填写总体要求

(1)凡表中有填表说明的请注意阅读。

(2)姓名和工作单位:“姓名”填写应准确,应与身份证一致,所提供的各类表格及材料也必须一致。“工作单位”应与单位公章一致,如需简化但不能引起歧义。

(3)学历栏:“毕业学校”应按毕业当时的学校名称填写;学历的规范称谓为:中专毕业,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本科毕业,研究生班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未完成学业者,应填肄业。

(4)主要学历、工作及培训经历: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填写。学历统一从初中填起。

(5)外语、计算机考试时间、成绩及考号相关栏目:按考试种类、时间、级别和成绩顺序填写,如填写为“英语2004年A级合格”、“计算机2003年A级合格”。如属于免试的应注明免试理由,如“年龄免试”(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工作)总结:重点反映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德、能、勤、绩,以工作实绩为主。

(7)申报人不得更改本通知中所提供的各种表格的格式。申报人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扩大或压缩各种表格中某栏目的具体范围,而不能因为该栏目没有填写内容而将该栏目从表格中删除。

(8)凡各类表格中涉及个人(申报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学科组长、评委会主任、主管部门负责人等)“签字”、“签名”、“盖章”的只能由当事人亲笔签名,不得只盖

私章。如申报人是“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学科组长”、“评委会主任”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按规定应该回避等,则“签字”、“签名”、“盖章”栏应改由单位其他负责人签名。

(9)经各单位审查后上报的各类表格间各项内容应完全一致。

(10)各表格中所有栏目必须填写(或提供),如无内容的应填写 “无”。

2.转评材料要求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精神,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后的专业属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或虽是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但不同专业岗位的需要重新申报评审(即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除必须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准备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供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由原来要求填写的《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改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3.普通话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各级职务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具体要求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中规定的“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担任普通话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一级水平)”执行;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暂不作要求。

5年有效期问题:根据市语委办渝教语〔2007〕4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5年有效期执行。经与市语委办商定,今年申报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2005年1月1日—2010年10月22日期间取得的视为有效。

4.教师资格证要求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规定,凡是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公民只能在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或触及职业学校但认识新指导教师”。高中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5.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求

各个单位严格按照市职改办渝职改办〔2003〕73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公示的基础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申报人任职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查机制,真正做到层层把关,谁签字谁负责,充分体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确保其真实性与规范性。今后一旦发现并查实任职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抄袭、伪造、作假,我们将根据有关评审工作纪律对相关责任人和申报者分别进行严肃处理。

6.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填写说明

第一,封面

申报形式:填写评审或破格。

第二,基本情况

①校长岗培情况:中职学校正、副校长申报职称者已参加校长岗培的填写,未参加者可不填写。

②参加何种社会、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可填写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的任职情况。

③何时何地受何行政奖励、处分:填行政奖励与处分,教育、教学和教研方面的奖励分别填写到相应的表格中。

④符合何款破格条件:需明确符合文件何款条件及相应的成果。

第三,学习培训经历

有支教经历及参加校长岗培者需填写支教及校长岗培情况。

第四,取得现任资格以来教育工作情况登记

填写在学生教育方面工作情况,含班主任工作情况。若担任的是班主任,需在“备注”栏标明。

第五,取得现任资格以来教学工作情况登记

①教师类型:填写专任教师或兼任教师。

②教学效果、能力:按任职文件要求概述相应的教学效果及能力情况。教学工作中所获奖励及指导、培养教师的详细情况可在“指导、培养教师及承担教师培训工作”及“教学所获成果及奖励”栏陈述。

③指导、培养教师及承担教师培训工作:填写在指导教师教育、教学及实习工作方面的情况及所承担的各级教师培训工作情况。

④技能竞赛情况:填写申报者参加技能大赛和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情况。

⑤其他:填写其他教学环节、教学方面的内容。

第六、取得现任资格以来教研工作情况登记

①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教材:参编的教材、著作、参考书等需在“本人作用及承担的部分”栏明确所编写的章节及字数。本人作用:分为独著、主持、主编(主审)、副主编(副主审)、参编、排名第×(主要用于论文)等。

②教学、科研项目及应用技术开发:若为主持人,则在“本人排名”栏填写为主持。

③其他:填写其他的科研、技术方面的内容。

7.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填写参照评审表说明

8.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填写说明

第一,封面

①单位类型:按单位性质填写重点中学(示范校)、城区普通中学、乡镇中学、小学、幼儿园等。

②申报形式:填写评审或破格。

第二,基本情况

①校长岗培情况:中小学校正、副校长申报职称者填写。

②参加何种社会、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可填写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的任职情况。

③何时何地受何行政奖励、处分:填行政奖励与处分,教育、教学和科研方面的奖励分别填写到相应的表格中。

④符合何款破格条件:需明确符合文件何款条件及相应的成果。

第三,学习培训经历

有支教经历及参加校长岗培者需填写支教及校长岗培情况。

第四,取得现任资格以来教育工作情况登记

①学生教育管理:填写申报者在学生教育方面工作情况,含班主任工作情况。若担任的是班主任,需在“备注”栏标明。

②指导青年教师:填写指导青年教师在开展班主任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情况。

第五、取得现任资格以来教学工作情况登记

①乡镇中学任教、支教经历,学科专业知识,课堂教学,命题与监测,教研进修交流,开设选修课或综合实践课,教学效果:按任职文件要求概述相应的工作情况。教学工作中所获奖励及指导青年教师的详细情况可在“指导、培养教师情况”及“教学所获成果及奖励”栏陈述。

②指导青年教师:填写指导青年教师在教学工作方面的情况。

③其他:填写其他教学环节、教学方面的内容。

第六、取得现任资格以来科研工作登记

①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教材:参编的教材、著作、参考书等需在“本人作用及承担的部分”栏明确所编写的章节及字数。本人作用:分为独著、主持、主编(主审)、副主编(副主审)、参编、排名第×(主要用于论文)等。

②教学、科研项目:若为主持人,则在“本人排名”栏填写为主持。

③学术任职资格、荣誉:填写学术技术方面的荣誉及称号,如:学术团体任职,各类专家库成员、评委,研究生导师等。

④教育行政管理能力:小中高教师是校级领导的填写。

⑤其他:填写其他的科研、技术方面的内容。

9.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填写参照评审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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