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讲学时:3t 培训形式:脱产 目录
第一节触电事故类型-----------------------------------------------------------------------------------2 第二节电气安全知识-----------------------------------------------------------------------------------5 第三节触电危险辨识-----------------------------------------------------------------------------------9 第四节预防触电的作业安全要求和防护技能-------------------------------------------------11 思考题-----------------------------------------------------------------------------------------------------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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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预防触电
电气设备设施在铁路运输生产经营中大量运用,因各种外在因素,如接触不良、接线松脱、绝缘老化破损,形成漏电、短路等会引发电气事故,甚至发生触电伤亡或电气火灾事故。特别是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设备带有25kv的高压电,更应注意触电事故的预防。为了适应电气化铁路劳动安全管理的特点和要求,防止可能发生的触电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运输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应严格遵守国家铁路安全法规和电气化铁路安全规定。
第一节 触电事故类型
电流通过人体叫触电。人体触电方式有以下几种:直接接触触电、间接接触触电、跨步触电、高压电场对人体的伤害、静电对人体的伤害、雷电。触电时人体会受到某种程度的伤害,按其形式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
一、直接接触触电
人体直接接触或过分靠近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带电导体而发生的触电现象称为直接接触触电,如单相触电、两相触电、电弧伤害等。
(一)单相触电
当人站在地面上或其他接地体上,人体的某一部位触及一相带电体时,电流通过人体流入大地(或中性线),称为单相触电。对于高压带电体,人体虽未直接接触,但由于超过了安全距离,高电压对人体放电,造成单相接地而引起的触电,也属于单相触电。
图5-1(a)为电源中性点接地运行方式时,单相的触电电流途径。图5-1(b)为中性点不接地的单相触电情况。
一般情况下,接地电网里的单相触电比不接地电网里的危险性大。低压电网通常采用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和中性点不直接接地(通过保护间隙接地)的接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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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性点直接接地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后果与人体和大地间的接触状况有关。如果人体站在干燥绝缘的地板上,因人体与大地间有很大的绝缘电阻,通过人体的电流就很小,就不会有触电危险,但如果地板潮湿,那就有触电危险了。
在低压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人中,单相触电事故在地面潮湿时易于发生。单相触电是危险的。如高压架线断线,人体碰及断导线往往会致触电事故。此外,在高压线路周围施工,未采用安全措施,碰及高压导线触电事故也时有发生。
2.中性点不直接接地
这种情况下,电流将从电源相线经人体、其他两相的对地阻抗回到电源的中性点,从而形成回路。此时,通过人体的电流与线路的绝缘电阻和对地电容的数值有关。正常情况下,设备的绝缘电阻相当大,通过人体的电流很小,一般不致造成对人体的伤害。
(二)两相触电
人体同时接触带电设备或线路中的两相导体,或在高压系统中,人体同时接近不同相的两相带电导体,而发生电弧放电,电流从一相导体通过人体流入另一相导体,构成一个闭合回路,这种触电方式称为两相触电,如图5-2所示。
两相触电加在人体上的电压为线电压,因此不论电网的中性点接地与否,其触电的危险性都最大。
两相触电时,作用于人体的电压为线电压,电流将从一相导线经人体流入另一相导线,这是很危险的。设线电压变380V,人体电阻按1700考虑,则流过人体内部的电流将达到224mA,足以致人死命。所以两相触电要比单相触电严重得多。
发生两相触电时,作用于人体上的电压等于线电压,这种触电是最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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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直接接触触电时,通过人体的电流较大,危险性也较大,往往导致死亡事故,所以要想方设法防止直接接触触电。
二、间接接触触电
间接接触触电是由于电气设备(包括各种用电设备)内部的绝缘故障,而造成其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可能带有危险电压(在设备正常情况下,其外露可导电部分是不会带有电压的,当人员误接触到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时,便可能发生触电。
(一)跨步电压触电
跨步电压是指电气设备碰壳或电力系统一相发生接地短路时,电流从接地处四散流出,在地面上形成不同的电位分布,人走近短路点时,两脚之间的电位差,如图5-3所示。当跨步电压达到40V以上时,将使人有触电危险,特别是人被跨步电压击倒后加大了人体的触电电压,从而造成意外和死亡。发现有跨步电压危险时,应单足或并双足跳离危险区,亦可沿半径垂直方向小步慢慢退出。
(二)感应电压触电
由于带电设备的电磁感应和静电感应的作用,将会在附近的停电设备上感应出一定电位。高压双回路、多回路同杆架设以及两条平行架设的线路,如果一条线路带电,会造成另外停电是当和停电检修平行接近的带电线路出现三相不平衡或单相接地时,对停电线路的感应使其意外地带有危险电压,称为感应电压。
感应电防护办法:当线路电压等级在220kV及以上时,感应电压已经不容忽视,必须采取措施加以防护。其根本的办法是:穿上既能与地有良好接触,又有一定屏蔽作用的静电防护服或导电鞋,以保持人体与地的良好接触向大地流泄电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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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雷电触电
雷击可分为直击雷和感应雷。直击雷是云层与地面凸出物之间的放电;感应雷分为静电感应雷和电磁感应雷。
静电感应雷:是由于带电积云接近地面,在架空线路导线或其他导电凸出物顶部感应出大量电荷引起的。
电磁感应雷:是由于雷电放电时,巨大的冲击雷电流在周围空间产生迅速变化的强磁场引起的。
(四)静电触电
用电设备的某个部位上储存的电荷通过人体放电引起的触电。
第二节 电气安全知识
电能在生活、生产中被广泛应用,使人接触电的几率大大提高;电气设备及电器在设计、制造、安装后,在操作使用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安全用电知识,就很容易发生触电、火灾、爆炸等电气事故,以至影响生产,危及生命。
一、电气安全基本知识 (一)触电对人体的伤害
人的心脏每收缩一次,中间约有0.1s的间歇。如果电流在这一瞬间通过心脏,即使电流很小(几十毫安),也会引起心脏振颤,如果电流持续时间超过1s,就会造成极大危险,如图5-4所示。
电流通过心脏会造成心脏功能紊乱,破坏原有的收缩、扩张节奏,心力衰竭,血液循环终止,使人因大脑缺氧而死亡;电流通过中枢神经(脑部和脊髓),可使呼吸停止、瘫痪;电流的热效应会造成电灼伤;电流的化学效应会造成电烙伤和皮肤金属化;电磁场的能量还会产生辐射。电对人体的伤害有:电击(如刺痛、灼热感、痉挛、麻痹、昏迷、心室颤动或停跳、呼吸困难或停止等内伤),最危险,绝大多数触电死亡事故都由电击造成;电伤(电烙伤、电灼伤、皮肤金属化等外伤)。以上为一次伤害,还会引起二次伤害。对于工频电,按照通过人体的电流大小及呈现的不同反应,分为如下4个级别:
1.感知电流:引起人体感觉但无有害生理反应的最小电流。
2.反应电流:指通过人体能引起肌肉不自觉收缩的最小电流值。通用值为0.5mA。 3.摆脱电流:触电后能自主摆脱电源而无病理性的最大电流,成人为10mA,也是人体的安全电流。
4.致命电流:引起心室颤动而危及生命的最小电流,成人一般为50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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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
从左手到前胸是最危险的电流路径。这时心、肺、脊髓等器官都处于电路内,很易引起心颤和中枢神经失调而死。
从右手到脚的危险小一些,但会因痉挛而摔伤,造成二次伤害。
从右手到左手的危险性比右手到脚要小些。险性最小的是从左脚到右脚,但触电者可能会因痉挛而摔倒,导致电流通过全身或二次伤害。所以其安全性是相对的,每一种途径都会致人死亡。
(三)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系列是一项防止触电伤亡事故的技术措施。
安全电压的规定:以通过人体的电流(不超过安全电流)与人体电阻(人体电阻与导电途径、皮肤潮湿、多汗、有损伤、导电扬尘、接触面、接触压力有关)的乘积为依据。这是一个不确定的值。我国现行的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6V。一般性的规定是:在干燥的情况下,安全电压36V。在隧道或潮湿场所,人体皮肤受潮,同时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能导电的构造物表面结露,规定安全电压为12V。在游泳池或设有电路的水槽内,规定安全电压为6V。新国家标准《特低电压(ELV)》(GB3805-2008)规定在干燥的情况下,特低电压极限值为33V;在潮湿场所,特低电压极限值16V。
(四)保证用电安全的基础要素
1.电气绝缘:即用不导电的绝缘材料把带电体封闭起来。保持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良好,是保证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最基本要素。电气绝缘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通过测量其绝缘电阻、耐压强度来衡量。
2.安全距离:是指人体、物体等接近带电体而不发生危险的安全可靠距离。如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人体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和设备之间,均应保持一定距离:变配电装置安全距离、检修安全距离、操作安全距离等。
3.安全载流量:是指允许持续通过导体内部的电流量。如果电流超过安全载流量,导体的发热将超过允许值,导致绝缘损坏,甚至引起漏电和发生火灾。因此,根据导体的安全载流量选择导体截面和设备十分重要。
4.标识:明显、准确、统一的标识是保证用电安全的重要因素。颜色标识表示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导线;标示牌标志一般作为危险场所的标志;型号标志作为设备特殊结构的标志。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明敷接地线涂以黑色。二次系统交流回路用黄色,负电源用蓝色,信号和警告回路用白色。仪表盘上运行极限参数画红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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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气化安全知识
电气化铁路,是以电能作为牵引动力的一种现代化交通运输工具。它与蒸气牵引和内燃牵引不同的地方,是电力机车(或动车组)本身不带能源,必须由外部供给电能。电气化铁路牵引供电设备带有高压电,因此与非电气化铁路相比,电气化铁路对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防止触电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电气化铁路安全的有关规定,并且必须严格执行。
(一)牵引供电 1.供电系统
电气化铁路是由电力机车(或动车组)和牵引供电系统两大部分组成,将电能从电力系统传送给电力机车的电力装置的总称叫电气化铁路的供电系统,又称牵引供电系统,主要由牵引变电所和接触网两大部分组成。牵引变电所将电力系统输电线路电压从110kV(220kV)降到27.5kV,经馈电线将电能送至接触网;沿着铁路线的两旁,架设着一排支柱,上面悬挂着金属线,即为接触网。接触网是向电力电力机车直接输送电能的设备,电力机车升弓后便可从其取得电能,用以牵引列车。
牵引供电构成的回路是:牵引变电所-馈电线-电力机车-钢轨和大地-回流线-牵引变电所,如图5-5所示。
2.接触网
接触是电气化铁路上的主要供电装置,它通过支柱及软横跨、硬横跨,以一定的悬挂形式将接触线直接架设在铁路的上方。它的功能是通过与电力机车车顶部分受电弓的滑动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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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能供给电力机车(或动车组)。
接触网额定电压值为25kV,最高工作电压为27.5kV,短时(5min)最高工作电压29kV,最低工作电压为19kV(高速铁路为20kV)。
架空式接触网主要是由接触悬挂部分、支持装置、定位装置、支柱和基础4大部分组成。前三部分带电,与支柱(或其他建筑物)接地体之间用绝缘子隔开,如图5-6所示。
三、电气化区段作业一般安全规定
电气化铁路牵引供电设备带有高压电,禁止直接或间接与上述设备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为保证电气化铁路沿线有关人员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亡事故,凡新建电气化铁路在牵引供电设备送电前15天,建设单位应将送电日期通告铁路沿线路内外各有关单位。自通知之日起,视为牵引供电设备带电,有关人员均须遵守相关规定。电气化铁路沿线路内外各单位均需组织学习《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的相关内容。电气化铁路相关作业人员每年须进行一次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作业。牵引供电专业人员遵守本规则内容同时,执行牵引供电的专业规定。
对于违反规则的单位和人员,要追究其责任并按规定处理。
1.为保证人身安全,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
2.电气化铁路区段,具有升降、伸缩、移动平台等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装卸等作业时,作业范围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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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线保持1m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
3.在距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2m以外,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1m以外,临近铁路营业线作业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停电,但须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机车、动车及各种车辆上方的接触网设备未停电并办理安全防护措施前,禁止任何人员攀登到车顶或车辆装载的货物上。
5.电气化区段上水、保洁、施工等作业,不得将水管向供电路线方向喷射,站车保洁不得采用向车体上部喷水方式洗刷车体。
6.牵引供电设备故障时,与牵引供电设备相连接的支柱、接地引下线、综合接地线等可能出现高电压,未采取安全措施前,禁止与其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7.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发现牵引供电设备上挂有线头、绳索、塑料布或脱落搭接等异物,均不得与之接触,应立即通知附近车站,在牵引供电设备检修人员到达未采取措施前,任何人员均应距已断线索或异物处所10m以外。
8.牵引供电设备支柱及各部接地线损坏,回流吸上线与钢轨或扼流变连接脱落时,禁止非专业人员与之接触。
9.距牵引供电设备支柱及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5m范围以内具备接入综合接地条件的金属结构应纳入综合接地系统;不能接入综合接地系统的金属结构须装设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欧。
10.站内和行人较多的地段,牵引供电设备支柱在距轨面2.5m高处均要设白底黑官“高压危险”并有红色闪电符号的警示标志。禁止借助接触网支柱搭脚手架,必须借助接触网支柱登高时,必须有供电专业人员现场监护。
11.天桥、跨线桥靠近或跨越牵引供电设备的地方,须设置防护栅网,栅网由所附属结构的产权或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安设。防止栅网安设“高压位制作安装。
12.电气化铁路区段车站风雨棚、跨线桥、隧道等构建物应安装牢固,状态良好,不得脱落。距牵引供电设备2m范围内不得出现漏水、悬挂冰凌等现象。附挂在跨线桥、渠上的管路,以及通信、照明等线缆,须设专门固定设施,且安装可靠,不得脱落。
13.电力线路、光电缆、管路等跨越电气化铁路施工时,须在接触网停电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
第三节 触电危险辨识
带电作业中由于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差,不安全因素随着施工项目和作业过程变化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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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事故隐患较多。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事故致因因素包括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4个主要方面。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1.接触网断线触地后,未设置防护人员进行防护。 2.与接触网相连的绝缘子损坏,未及时更换。 3.未取得调度发布的停电作业命令进行作业。 4.在作业区两端未进行验电接地。
5.在可能来电方向的停电设备上未进行验电接地。
6.作业区段附近有安全距离不足的其他带电设备,未进行停电并验电接地。 7.停电作业附近有平行带电的电线路或接触网时,未在停电设备上增设接地线。 8.进行V停作业时,上下行接触网设备未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作业。 9.作业未设置监护,监护人未及时提醒作业人员保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10.有电机车(动车)带电进入无电区。 11.误送电。
12.所有接地、接零线等装置不牢固;接地极、接地线材料的选择不合理;接地装置的安装不牢固;接地电阻的大小不符合规范要求。
13.接地装置未定期检查和维护,无完好的记录。 14.使用的电气设备类别不符合要求。
15.未选用合格的安装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全、有效;安全装置与被保护设备不匹配或匹配程度不高;安全全装置无定期检修维护;安全装置的正确动作率与被保护线路不匹配。
16.工作人员未穿着防静电工作服。 17.未采用使用抗静电剂、静电消、 铺设防静电地板等防静电措施。
18.避雷针(线、网、带)、避雷器未定期检测。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1.未采用绝缘包装,电气设备通电部位裸露在外,人员容易触碰到。 2.电气设备所用绝缘材料的选择不符合要求,绝缘性能不好。 3.线路绝缘等级与线路电利用绝缘材料对带电体进行封压不相符。
4.电气设备或线路有无绝缘老化,导线、引线及接头部位存在过热变色现象。 5.临时线路绝缘不好,线径与负荷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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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有接地标志不齐全、不明显。 7.必要的等电位连接不齐全。 8.电源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9.防雷装置不够完好、不齐全。
10.防雷接地装置与建筑物的入口和人行道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 11.防静电接地不够完好、齐全,接地电阻值不符合规范要求。 12.防静电跨接不够正确、齐全、完好。
13.易产生静电的物质的流速未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14.低压配电网采用接地系统不符合要求。 15.接地系统未连为一个整体。 三、作业环境不良
1.存在潮湿、腐蚀性场所或存在导电性粉尘、高温、导电及有可能触及电气设备外壳和接地设备的场所。
2.在特别危险环境下,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无安全特低电压保护。 3.遇有雨、雪、雾恶劣天气时,没有增设接地线进行接触网“V”形天窗作业。 4.遇有雨、雪、雾、气温在-15~37℃之外、风力在5级及以上等恶劣天气或相对湿度大于85%时进行间接带电作业。
四、安全管理缺陷
1.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未专门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2.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未按规定对安全用具定期进行绝缘检测和试验。 4.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节 预防触电的作业安全要求和防护技能
在电气设备设施上作业时,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设施上工作时,必须完成停电、验电、挂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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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身体触及。
3.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的机械部分需要修理时,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车后切断设备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并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4.在配电总盘及母线上进行工作时,在验明无电后应挂临时接地线,装拆接地线都必须由值班电工进行。
5.临时工作中断后和每恢复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断开,并经验电确定。 6.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7.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
9.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10.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将金属外壳接地,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两线带地或三级带地插座,或者将外壳接地线单独接到地干线上,以防接触不良时引起外壳带电;用软电缆连接移动设备时,专供保护接零的芯线上不许有工作电流通过。
12.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器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他影响操作的物件。
(二)带电作业安全规定
1.在低压线路、设备上进行带电作业,应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工作,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指定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工作帽,
穿长袖衣服,扣紧袖口,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进行。 2.严禁穿汗背心或短裤进行带电作业。
3.邻近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低压相间距离很小,检修时要注意防止人体同时接触两相和防止相间短路。
4.带电装卸熔断器管座,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工作人员应站在绝缘垫上,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线路、装机容量相适应。
5.线路上带电作业,应在天气良好的条件下进行,雷雨时应停止作业。 6.应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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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高压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若不符合,要采取防止误碰高压线的措施。
8.要保持人体与大地之间,人体与周围接地金属之间,人体与其他相的导体或零线之间有良好的绝缘和适当的距离。
9.一般不应带负荷断电和接电,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搭线时,接电时,先接地线(先接零线),后接火线(后接相线)。
二、电气安全组织措施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一)工作票制度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 1.第一种工作票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的。第一种工作票的格式如表5-1所示。
2.第二种工作票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在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在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在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非当班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第二种工作票的格式如表5-2所示。
以上两种工作票的管理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相关规定执行。 3.口头或电话命令
用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工作票以外的其他工作。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4.工作票的签发
工作票签发人由车间(分场)或工区(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安全工作规程的生产领导人或技术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范围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组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等。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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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是许可人(值班员)协同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检查实施的安全措施,下达开始作业命令,工作中互相监督配合,保证安全完成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由车间(分场)或工区(所)主管生产的领导书面批准。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之其主要职责范围为:
1.工作许可人应负责审查工作票中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2.在变配电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在停电范围内所做的安全措施,并指明邻近带电部位,验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3.在变配电所出线电缆的另一端(或线路上的电缆头)的停电工作,应得到送电端的值班员或调度员的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
4.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工作许可人不得改变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需改变时,应事先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同意。
5.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同工作负责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完成上述手续后,工作班组人员方可开始工作。
6.在工作过程中,当工作许可人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时,或拆除某些安全措施时,应立即命令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并进行更正。
(三)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和操作正确性的主要组织措施。当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组人员交代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组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
1.监护人的条件。监护人应有一定的安全技术经验,能掌握工作现场的安全、技术、工艺质量、进度等要求,有处理应急问题的能力。一般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
2.操作人的条件。操作人应熟练掌握操作技术,熟悉设备的运行方式及运行情况,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并应听从监护人的指挥。
3.监护人工作职责。在全部停电工作日内,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可以参加工作班组的工作;在部分停电工作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班组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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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碰带电部分的情况下,才能参加工作;否则,监护人应始终不间断地监护工作人员的最大活动范围,使其保持在规定的安全距离内工作;在带电工作时,监护人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工作人员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安全距离,查看工作位置是否安全,工器具械使用以及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若发现某些工作人员有不正确动作时,应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命令其停止工作;监护人在执行监护工作中,应集中注意力,不得兼任其他工作,如需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另外指派监护人,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通知被监护的工作人员;原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工作。
(四)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保证检修质量,防止误操作的一项组织措施。
1.工作间断(休息、下班)或遇雷雨威胁工作人员安全时,应使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所有的安全措施不能变动;继续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重申安全措施;在变电所工作,工作班每日收工时,要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次日开始工作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
2.对于连续性工作,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始工作前一次完成,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在转移到下一个工作地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代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工作间断期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值班员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送电前应完成下列措施: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的遮拦和原标示牌;对于较复杂或工作面较大的工作,必须在所有通道派专人看守,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能继续工作”。看守人在工作票未收回前,不应离开守候地点。
4.工作终结送电前,工作负责人应对检修设备全面进行质量检查。
检修设备的检修工艺应符合技术要求。在变(配)所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特别应核对隔离开关及断路分、合位置的实际情况,是否与工作票上填写的位置相符,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5.全部工作完结后,工作班应清扫、清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当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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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结束。
6.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拦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7.已结束的工作票须保存3个月。 三、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停电、验电、挂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安全技术措施。以上安全技术措施由运行人员(值班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一)停电
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停电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在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如下: 1.待检修的设备。
2.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5-3规定的设备
3.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表5-3规定,但小于表5-4规定,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拦措施的设备也必须停电。
4.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下,又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也必须停电。 5.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在检修过程中,对检修设备进行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即必须断开或拉开检修设备两侧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包括断开操作电源)。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返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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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电
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图5-7)(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测试,以确证验电器良好);验电(图5-8)时,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高压验电必须带绝缘手套。
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构上验电,不接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值班负责人许可。必须注意: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电压表的指示值为零等,不得作为设备元电的判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三)挂接地线
在检修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接地的作用是保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消除邻近高压线路上的感应电压、放净线路或设备上可能残存的电荷、防止雷电电压的威胁。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经批准可以单人装设接地线的项目及运行人员除外)当验明设备无电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即装接地线)。对于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连接的电容器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的外壳也应放电。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撞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对于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接地线或工作人员使用个人保安接地线,加装的接地线应登记在工作票上,个人保安接地线由工作人员自装自拆。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并或断路器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后再接地短路。降压变电站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接地线(图5-9)、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或熔断器。
若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合上后,应有保证断路器不会分闸的措施。
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有黑色标记。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接地端,接地电阻应合格。接地线应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
装设接地线应有两人进行。若为单人值班,只允许使用接地刀闸接地或使用绝缘棒合接地刀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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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刚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触及感应电。
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mm2时,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装、拆的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时应交代清楚。 (四)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标示牌的悬挂应牢固,位置准确。
正面朝向工作人员。标示牌的悬挂与拆除,应按工作票的要求进行。在以下地点应装设的遮拦和悬挂的标示牌:
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对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合上后,在断路器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分闸!”的标示牌。
3.在显示屏上进行操作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处均应相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4.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5-4规定距离的,没有停电设备处,应装设临时遮拦,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5.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做好围栏,其出人口要围到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的标示牌。工作地点四周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且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若室外配电装置的大部分设备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无触及带电导体的可能性时,可以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且标示牌应朝向围栏外面。
7.在工作地点悬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的标示牌(图5-10)。
8.在室外架构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上应悬挂“由此上下!”标示牌。而邻近可能上下的另外铁架上、运行中的变压器的梯子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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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越过或拆除遮拦进行工作。 四、电气化铁路作业规定 (一)接发列车及调车作业安全规定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停电检修时,禁止向停电区放行电力机车及动车组。司机发现不符合此项规定时,应立即降下受电弓并停车。
(二)货运、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1.装卸货物线的接触网隔离开关平时要处于合闸状态,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下,严禁处于分闸状态。
2.接触网隔离开关操作规定如下:
⑴隔离开关操作人员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由供电设备管理单位颁发的安全操作证后,才能担任工作。
⑵隔离开关开闭作业时,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⑶隔离开关操作前,操作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绝缘靴和绝缘手套,确认开关及其操作机构正常,接地线良好,方准按程序操作。
⑷遇雷雨天气时,禁止操作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⑸绝缘靴、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品,应半年进行一次绝缘耐压试验,
并存放阴凉干燥、防尘处所,使用前用干布擦试,并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漏气、裂损等现象禁止使用。
3.货物装载高度须满足《技规》及《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电气化区段安全距离。
4.需停电装卸作业时,必须先断开隔离开关停电后,在指定的货物线安全区域标志内进行装卸作业。装卸作业结束,确认所有人员已至安全地带后,方能合上隔离开关。
在装卸线的分段绝缘器内侧2m处设安全区域标志(图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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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车、动车、车辆作业安全规定
1.电气化铁路区段各车站给水线、电力机车整备线和动车组整备线,在分段绝缘器内侧2m处应设安全区域标志。
2.电气化铁路区段,当列车、动车组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机车司机、动车组司机、动车组机械师等需上车顶作业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能作业。
3.在电气化区段运行的机车、动车、车辆及自轮运转设备可以攀登到车顶或作业平台的梯子、天窗等处所,均应有“电气化区段严禁攀登”的警告标志。
(四)工务作业安全规定
1.断开、更换钢轨、拆换接头夹板或调整轨缝前应在钢轨两端轨节间纵向位置,安设一条截面不少于70mm2的铜连接线,连接可靠方可开始作业(图5-12)。
2.工务作业需拆开接触网接地线、吸上线,电务扼流变钢轨引线等设备时,应由专业设备管理单位按设备分界进行作业,并及时恢复。
3.大型养路及施工机械作业,如施工机械不超出机车车辆上部限界,且作业人员及所持机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距离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不符合上述条件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能作业。
4.电气化铁路区段声屏障、风屏障、栅栏等金属体结构部分应可靠接地。 (五)电务作业安全规定
1.维修或更换信号设备扼流变压器、中心连接板、轨道电路送、受电的扼流变压器引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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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站内横向连接线等器件时,应按规定采取保证牵引回流畅通措施后,方可开始作业。
2.信号设备更换轨道电路绝缘时,应确认扼流变压器连接线各部连接良好后,方可开始作业。
3.断开综合接地贯通地线前,须在贯通地线纵向位置,安设一条截面不少于70mm2的铜连接线,连接可靠方可开始作业。
4.通信电缆(含光电综合缆)引入室内,应做绝缘接头,将外护套(或屏蔽层)和金属加强件可靠断开,室外电缆(含光电综合缆)的金属护套及金属加强件应可靠接地。
5.光缆引入室(箱)内,应换接室内光缆,并作绝缘接头,室内、外金属护套及金属加强件应断开彼此绝缘。室内光电缆引入柜(架)、分线盒等应可靠接地。
(六)牵引供电、电力作业安全规定
1.从事牵引供电工作的有关人员,实行安全等级管理制度。
2.牵引供电停电作业时,专业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机具、材料、零部件等)与周围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下列规定:330kV为5000mm;220kV为3000mm;110kV为1500mm;25kV和35kV为1000mm;10kV及以下为700mm。
3.接触网的检修作业分为停电作业、间接带电作业、远离作业。 4.各种受力和绝缘工具应有合格证并定期进行试验。
5.利用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工作平台严禁向未封锁、有电的线路侧旋转。
6.遇有雨、雪、雾恶劣天气时,一般不进行接触网“V”形天窗作业。若必须利用“V”形天窗进行检修和事故抢修时,应增设接地线。
7.接触网“V”形天窗停电作业时: ⑴撤除相邻线供电(馈线)臂的重合闸。
⑵在牵引供电回路开口作业时,应事先采取旁路、等电位措施。
⑶吸上线与钢轨及扼流变中性点连接处一般不进行拆卸作业,确需拆卸处理时,必须采取旁路措施,按分界由专业设备管理部门配合。
8.电气化铁路区段整修电缆时,电缆铠装及电缆芯两端须装设临时接地线,作业地点铺设干燥绝缘垫或作业人员穿高压绝缘靴进行。
9.需攀登牵引供电设备支柱的电力检修,由牵引供电设备专业人员现场监控进行。 10.电气化铁路区段进行架空电力线路维修、施工作业时,在与铁路长距离平行作业区段内至少每隔1km加装1组接地线。
(七)电气化铁路附近消防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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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灾时,须遵守下列规定:
1.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不足4m的燃着物体,使用水或灭火器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必须停电。
2.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超过2m的燃着物体,使用沙土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停电,但须保持灭火机具及沙土等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2m以上。
(八)车辆行人通过道口安全规定
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通过道口车辆限界及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5m,超过时,应绕行立交道口或进行货物倒装。
⑵通过道口车辆上部或其他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2m通过平交道口时,车辆上部及装载货物上严禁坐人。
⑶行人持有长大、飘动等物件通过道口时,不得高举挥动,应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
本条规定内容应制成揭示牌,固定在道口两面限界门右侧门框上,由供电设备管理单位负责安装及维护(图5-13)。
(九)其他安全规定
1.电气化铁路区段房建、通信、信号、电力、给水、信息、照明、广播、防灾、视频、红外、安全监控等各种室外设备金属箱体、外壳等均应安装牢固,除专业特殊规定外应可靠接地。
2.电气化铁路区段电缆在切割电缆外皮或打开电缆套管之前,要将电缆(不含全塑电缆)外皮两端连通并临时接地,在作业地点铺设干燥的橡皮绝缘垫或作业人员穿高压绝缘靴进行。
第五节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盲目登顶蛮干,触电导致身亡 一、事故概况
2012年5月30日8点54分,上海铁路局上海通信段杭州通信车间乔司出入库工区1名通信工,在对厂修回段停留在杭州机务段乔司库区机16道杭端的DE4D-4195号机车,进行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天线检修作业时,盲目从机车天窗登顶,被接触网高压电弧击伤,坠落至机车电器间,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0时18分死亡。构成责任触电死亡事故(图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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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原因
该通信工在未确认机车是否停于无电区,在未办理登顶相关手续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盲目登顶作业,违反《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电务人员需到内燃机车、电力机车和车辆的车顶上进行天线更换等作业时,必须进入无电区,并按照机车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安全手续确认安全后方可登顶作业,并设专人防护”的规定,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1.班组生产组织混乱。在实际作业上岗人数严重不足情况下盲目组织生产,以致不能严格执行登顶作业“一人作业一人防护”的安全生产作业要求。
2.管理制度不落实。
期不落实,日常对该班组检查考核不严格。 【案例二】防护不到位,导致触电死亡 一、事故概况
2012年12月25日18时,济南铁路局济南机务段青岛整备车间电机电器组1名机车电工,在处理DF4D0273机车主回路接地故障过程中进行第一次电机耐压试验,当电压升至1300V左右时耐压机试验台出现接地报警,经查为1C辅助联锁并联线与1C联锁安装座坚固螺栓击穿放电,调整接线位置后再次耐压试验正常,之后依次对第二至第六电机进行耐压试验均正常,为再次确认第一电机故障情况,对1D进行耐压试验时发生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责任触电死亡事故(图5-15
二、事故原因
1.违章带电作业。该机车电工与监护人员作业中联系不彻底,违反《机务作业人身安全标准》之规定,致使该机车电工违章带电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该机车电工没有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违反《电机绝缘耐压试验台操作规程》之规定,致使出现意外时失去最后一道保护屏障,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现场互控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没有履行人身安全互控措施,没有要求或提示该机车电工戴绝缘手套作业,执行安全防护制度不严格,违反
《机务作业人身安全标准》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1.安全作业制度不完善。济南机务段青岛整备车间没有对高风险的电机、电器绝缘耐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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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作业制订基本的呼唤应答联控作业标准,没有按绝缘耐压试验台操作规程制定相应操作标准。
2.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规范。济南机务段缺少对各车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日常忽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教育。
【案例三】安全意识淡薄,导致触电死亡 一、事故概况
2006年2月10日5时49分,南昌铁路局福州供电段古田接触网工区按照维修作业计划,在古田-洋区间1号~14号间进行停电维修作业,2名接触网工分别在黄田3号大桥上的4号、5号支柱上进行腕臂螺母涂油作业4号支柱作业完毕,1名接触网工下地,另1名接触网工继续在5号支柱作业。此时监护人员没有跟进监护,该接触网工登上回流线肩架,超出作业范围,被另一路高压电击中,造成触电死亡。
机耐压试验,当电压升至1300V左右时耐压机试验台出现接地报警,经查为1C辅助联锁并联线与1C联锁安装座坚固螺栓击穿放电,调整接线位置后再次耐压试验正常,之后依次对第二至第六电机进行耐压试验均正常,为再次确认第一电机故障情况,对1D进行耐压试验时发生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责任触电死亡事故(图5-15
二、事故原因
1.违章带电作业。该机车电工与监护人员作业中联系不彻底,违反《机务作业人身安全标准》之规定,致使该机车电工违章带电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该机车电工没有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造成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1.安全作业制度不完善。济南机务段青岛整备车间没有对高风险的电机、电器绝缘耐压试验作业制订基本的呼唤应答联控作业标准,没有按绝缘耐压试验台操作规程制定相应操作标准。
2.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规范。济南机务段缺少对各车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日常忽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教育。
【案例三】安全意识淡薄,导致触电死亡 一、事故概况
2006年2月10日5时49分,南昌铁路局福州供电段古田接触网工区按照维修作业计划,在古田-洋区间1号~14号间进行停电维修作业,2名接触网工分别在黄田3号大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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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4号、5号支柱上进行腕臂螺母涂油作业。
4号支柱作业完毕,1名接触网工下地,另1名接触网工继续在5号支柱作业。此时监护人员没有跟进监护,该接触网工登上回流线肩架,超出作业范围,被另一路高压电击中,造成触电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未执行安全规章。一是没有认真执行《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第40条[即在进行停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机具、材料、零部件等),与周围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27.5kV和35kV为1000mm]的规定,擅自登上回流线肩架,超出作业范围作业,导致头部触及带电的供电线。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直接接触触电? 2.直接接触触电有哪些? 3.什么是间接接触触电? 4.间接接触触电有哪些? 5.如何防止跨步电压触电? 6.如何防止感应电压触电? 7.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有几种? 8.保证用电安全的基础要素有哪几种? 9.接触网“V”形天窗停电作业时应注意什么? 10.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或故障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11.牵引供电回路由哪些部分构成? 12.接触网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13.电气安全组织措施有哪些? 14.电气安全技术措施有哪些? 15.工作票使用要注意什么? 16.工作许可人有哪些职责? 17.监护人工作职责有哪些? 18.如何正确装设接地线?
19.电气化铁路工务作业要注意什么? 20.电气化铁路电务作业安全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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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牵引供电、电力作业安全规定有哪些? 22.电气化铁路附近消防安全要注意什么? 23.电气化铁路车辆行人通过道口安全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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