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开设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越来越多,这就意味着毕业生的供给数量也在增多。毕业生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学生的就业压力不断增大。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法律技术化和信息化的要求程度空前提高,法律服务将越来越成为一系列规范性的职业,从而使法律服务市场化,使法律服务领域的竞争日趋复杂和激烈。
我校于2002年正式在人文学院开设了法学专业,为了充分了解我校法学应届毕业生的实习及就业市场的供求状况,更广泛地搜集毕业生需求信息,为毕业生就业开辟新的就业渠道,2011年1月至6月,我们SRT小组一行3人对南京市的多家律师事务所、、等地进行毕业生就业前景的市场调研。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5份,实际收回问卷78份,其中有效问卷74份。
此次调研所涉及的单位众多,其中既有数十家律师事务所如:南京金坤律师事务所,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南京刘方律师事务所等,也有、,如:江苏省高级人民、南京市中级人民、南京市中级人民、栖霞区人民法庭等。通过发放法学专业就业前景调查问卷,并与用人单位、法律从业人员的实地交流,了解用人单位对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总体评价,听取法律从业人员根据自身经验对学生教育、管理和专业结构、课程设置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等有价值的建议,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法律从业人员调查表数据统计 (一)关于被调查对象的背景
在参与本次法律从业人员问卷的74位被调查人中,他们的职业分别为律师32.3%、法官16.2%、检察官10.8%、员18.5%、法学教授/教师7.7%、律师助理/见习律师13.5%、秘书1.35%、其他法务工作1.35%。所有调查者中男性占76.3%,女性占23.7%。有23.6%的被调查者毕业于国内知名大学,毕业于普通综合大学占被调查者总数的60.5%,还有13.1%的人毕业于一般专科院校。毕业于国外院校仅占2.65% 。本次被调查者的学历普遍较高,82.1%的人为本科学历,另外硕士和博士学历的人分别为7.6%和2.5%。大专学历的仅占5.1%。博士或相等学历博士以上和专科以下以及其他的为零。另外,本次被调查者中绝大部分为法学专业,占84.6%。
(二)被调查对象的执业方向和执业方式
在参与调查的全部被调查者最主要的执业方向依次是合同法42.7%,刑事35.9%,知识产权33.6%,房地产占22.7%,国际贸易占12.8%。此外,其它民商类也有18.9%之多。他们目前的主要执业方式是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调解、参加诉讼,以上三种共计全部参与调查者的75.6%。此外,代写法律文书和教授法学课程分别占13.7%和12.6%。具体图表分析如下:
(三)学校和专业的知名度和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相互关系
在回答“学校的知名与否对于现今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前景的影响力为多大?”这一问题时,61.5%的被调查者认为“比较重要,但主要看个人能力”,17.9%的被调查者认为“非常重要”。12.8%的被调查者认为“不重要”。另外有2.56%的人认为“无所谓”。值得注意的是,在认为“非常重要”的被调查者中,有81.2%的人毕业于普通综合大学和一般专科院校。而那12.8%的认为 “不重要”的被调查者则几乎全部来自知名大学。
43.5%的被调查者认为和同期参加工作的其他学校毕业的同事相比,认为自己在工作岗位的表现“不亚于他们”,35.9%的人认为“基本相当”,还有12.8%的人认为自己的表现完全“胜过他们”。只有2.56%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如他们”。对于自己目前所从事的法律工作61.5%的人认为“比较满意”,20.8%的人认为“非常满意”。对于自己目前所从事的法律工作表示“不太满意”的人只占全部被调查者的12.8%,另外还有2.56%的被调查者认为“很不满意”。 (四)作为法学专业学生在校学习阶段究竟应该掌握的知识
在回答“法学本科阶段最应具备的素质包括”这一问题时,选择“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的人数最多,占了被调查者的56.3%。而“创造能力的培养”和“处理人际关系能力的培养”以及“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也是被选择比较多的三个选项,占了被调查者的37.5%。此外,知识面的拓展和基本技能、思辨能力的培养也比较受认同。
同时,在回答“您认为专业知识的学习,对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来说”的时候,绝大多数被调查
者认为“应该好好学,为以后通过司法考试做准备”,这一选项的人数占到了68.2%。认为“一般,只要通过考试拿到学位就行”的被调查者为20.8%。另外还有9.34%的人认为“工作后通过实践再提高也不迟”。只有2.56%的被调查者认为“很重要,一定要学好”。在本次调查中,没有被调查者认为“其实对工作的用处不大”。
(五)结合工作体会,对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后的方向提出建议
37.5%的被调查者认为“报考公务员比较符合实际”,这一比例在法务执业者对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后的选择中比例最大。其次是“直接工作,最好是与法律工作”,其比例为20.8%。同时由于今年来就业状况的持续不惊奇,17.9%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工作就好,不必考虑是否与法律有关”。考研同样是一个十分热门的话题,有将近23.7%的人选择了与考研有关的建议,其中有6.7%的被调查者认为毕业后的首选应该是“若条件允许直接读研”,3.4%的人认为“放弃就业机会,一定要考研”,另外有13.7%的人认为最佳选择应是“先直接工作后再根据工作实际决定是否考研”。
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除了就业和考研,最大的热门莫过于司法考试。在本次调查中,37.6%的被调查者建议法学专业学生“无论有无合适工作,都应该去参加司法考试”,而有62.4%的被调查者则建议“可以认真准备一下司法考试”。 二、法学专业就业的优劣因素分析
通过对于上述调查结果的初步数据统计,以及对部分被调查者的实地访谈和交流,我们在整理归纳之后得出了与法学专业就业前景相关的几点优、劣势因素: (一)法学专业就业的优势分析
1.合同法、房地产、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成为当前的热门选项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全部被调查者最主要的执业方向依次是合同法42.7%,刑事35.9%,知识产权33。6%,房地产占22.7%。从上述结果我们分析,合同法、房地产、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毫无疑问成为当前的热门选项。随着经济入世的加快,法律服务市场也在不断的形成和扩大。
近年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情况下,我国对法学
专业的人才需要比较大,特别是涉外专业的法学人才。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每年都要在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法学专业的学生,而且企业对法学专业的人才也越来越重视,中国的律师行业也急需补充大量的高素质的律师人才。目前中国正在向法治社会转变,很多企业非常需要具有法律知识的人才。随着全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增强,合同化的概念深入人心,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将会大大提高。
面对日益强烈的国际化趋势,我国律师除了法律观念、法律知识方面的局限外,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技能整体上极不适应。外语交流能力更处于劣势。外语作为工具,在经济全球化和法律全球化时代愈加重要,律师如果不能熟练地运用外语处理法律文书,用外语直接与自己的客户交流,而仍然借助于“翻译”,那就不仅抢占不到WTO带来的法律服务市场,甚至不可避免地被挤出原有的法律服务市场。故而我们认为我校法学专业的同学应该加强在民商法和专业英语方面的素养,以更好的应对未来挑战。 2.学校知名度不是就业成败最主要因素
我校的法学专业是2002年刚刚设立的,在社会上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认可,南农法学专业的知名度较低,以及社会上普遍上认为我校是一个以农学为主的院校,同学们经常担心这一系列因素会影响到我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但是通过上述调查以及实际走访,我们可以发现,尽管学校的知名度对于法学专业的影响还是比较显著的,但是在实践工作中,用人单位还是更侧重于法学专业学生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只有先充实好自身,才有可能在未来的就业大战中获得胜利。
在此次调查中一位年轻律师的自身经历深深地启发了我们。他来自于一个二类院校的专业,在法学就业整体普遍遭遇瓶颈的困境中,由于他精通法律英语,在大学期间也加强了国贸专业知识的学习,因此一毕业之后就进入了一家外贸公司实习。通过两年多的工作经验积累,他又在工作之余通过了司法考试,目前在一家专门从事涉外事宜的律师事务所里担任律师。因此,作为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我们并不应该单纯抱怨或者埋怨学校、专业的知名度,而是应该通过努力加大自身的就业竞争力。 3.考研成为权宜之计,为将来就业增加砝码
在访谈的时候,南京市中院的一位员和我们提到,美国历史学家认为,美国之所以有今天的鼎力局面和发展,归根结底是因为19世纪末期美国在教育改革方面做了三件大事,一是研究生教育的建立,二是职业教育,三是妇女教育的普及。可见,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国家命运来说都很至关重要的。
我们在调查分析后认为,从法学专业学生的个人发展来看,通过考试实现从本科到研究生的
提升,不仅仅是专业知识的进一步积累和增加,也使综合素质得以提高,更使人生本身的价值得到提升。因此,在法学专业就业较为尴尬的今天,考研无疑是提升法学专业就业前景以及学生人生发展的重要途径。
4.在校期间的法律实践增强就业竞争力
通过对于问卷和访谈的总结,我们发现很多法律执业人员都建议在校的法学专业学生应该努力寻找去、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实践机会,他们表示,因为法律职业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拥有一定的实践机会可以很大程度上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对照我校目前的法学教学实践,我校的法学专业虽然成立的实践不长,但是已经通过各项努力,积极整合了学校和社会资源,在法学专业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活动,如成立大学生法律协会、举办模拟法庭、参观实践基地等等。如果我校法律系能够继续加强这一面的工作,将会对我校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产生极大的帮助。 (二)法学专业就业的劣势分析 1.和法律有关的传统行业逐渐趋于饱和
从传统意义上来说,选择法学专业的同学,除了因为法律职业的神圣和自己的兴趣,也考虑到将来的发展前景。从就业单位性质上来看,党政机关依然是法律类毕业生的首选,其次是企事业单位,二者占了需求总数的近70%。同时选择到、海关、边防等单位的也在逐年增加。
但同时我们不得不注意到的是,时下法学毕业生最为青睐的传统就业行业,如机构、党政机关等,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正在大大减少人员需求。目前正在推进的地方省级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幅度达47%;最近一次机构改革人员精简近50%。大学毕业生进入这些机关都要经过重重考察,参加公仍是目前法律专业毕业生进部门就业的惟一渠道。由于职位的有限,常常出现几十个报考者竞争一个岗位,必然导致大多数毕业生遭到淘汰。
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在很多地方,法学毕业生由于还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和公,不得不采取权宜之计,选择先在担任无正式编制的录入员,然后再找机会通过考试成为员。尽管录入员工资十分微薄,但很多法学毕业生考虑到今后的发展,仍然为了能够进入一个专业较为对口的单位而趋之若鹜。 2.法学课程设置单一,社会需要复合人才
在调查中,不少法学教师和律师都提到了法学专业口径单一的问题。虽然1998年进行了法
学课程设置改革,但到现在已经过去了7年,我国的法学教育正面临着一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法学专业的学生是被按照学校的统一计划来培养的,而不是按照他们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来培养的。而随着知识经济和WTO时代的到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从简单的技术型人才向复合型人才转变。综合性、复合型人才是现代社会人才需求的主流方向,用人单位也更青睐综合素质强的毕业生。中国加入WTO后,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对法律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复杂的国际经济活动中,必须掌握经济、国际贸易、企业管理和外语等综合知识,只懂的自己的本专业远远不够。因此,应当给予法律专业学生更多的自主学习空间,鼓励他们跨学科,跨专业,学有所长,学有所专,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3.社会资本相对欠缺不足
社会资本主要指建立在信任和互助合作基础之上的社会关系网络,是个人发展所必要的资本之一。社会资本可以弥补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的不对称,有助于大学毕业生获取得就业机会。 在此次调查中,很多法律执业人员建议,对在校的法律专业学生而言,应当积极走出校门,获取到律师事务所或机关实习的机会,向法律界的前辈学习,将理论学习和实务学习相结合,积累相关工作经验。同时,在参与实践过程中,面对开放的信息源和多渠道的获取途径,较容易得到有利的咨讯,可以节约求职成本,弥补信息的缺乏,提高就业的机会。跟相关单位的接触,让更多人了解、认识自己,在与对方合作和共事中建立的良好关系,为自己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社会基础。
4.法学教育大众化与法律职业精英化之冲突
在本次调查的访谈中,一位高校的法学老师和我们谈到,由于法学一直以来被认为是热门专业,接受法学教育的机会在增加,在校生人数不断增长,法学教育出现了大众化的趋势。而实际上,法律职业的专业化和精英化上世界上发达国家的法律传统之一,也是一些发展中国家法律职业的发展趋势。
通过调查和资料查阅,我们发现目前全国开设法律专业的大学已经近400所,在校法律专业的学生约36万人。自1999年扩大招生规模以来,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普通高校法律专业的本科生人数增长了几倍。除了法律本科的大规模扩招外,法律专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全日制教育,成人法学教育,在招生数量上也有了飞速的发展。此外,还有函授、电大、自考、夜大、业大、职大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
因此,我们认为法学教育大众化与法学教育职业精英化之间的矛盾也是影响法学专业就业的
一个重要因素。
5.司法考试成为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的高门槛
在实地访谈中,一位被调查者深有感触的说,“十年前,一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后基本上都有机会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即使不能到司法机关工作而从事与其相关的工作也不会很难。十年后的今天,送走了2000年最后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迎来了国家司法考试,高校法律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已经成为不可能。即使想成为一名律师,参加司法考试也成为必须。”
确实如此,我国自2002年首次进行了全国的统一司法考试,欲取得法官、检察官、律师资格,均须通过统一的司法考试并取得合格的成绩。统一司法考试虽然没有覆盖法律职业的全部,但是覆盖了法律职业的主要部分。自2002年实行司法考试制度以来,2002年司法考试的全国通过率是7%,2003年是10.18%,2004年是11.22% 。自2004年开始,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固定在每年9月份的第三个周六和周日,司法考试的报名资格要求已取得本科学历,事实上法律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找工作时不可能拥有司法考试资格证书。
从大的方面看,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推进了公检法系统的机构改革,加速了人员的流动和更新,这为院校的毕业生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在实践中我们了解到,作为高等院校的毕业生,本身具备较高的知识和能力,也能够较快的适应新的要求。所以,从毕业生的发展前景看,这种考试淘汰机制是有利于学生的。但从实际就业情况看,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和法律职业的高门槛,司法考试无形中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设置了一道障碍。受过法律教育的高校学生,在毕业时却并不能轻易迈过这个门槛,从事法律职业。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并非招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也对法科毕业生提出了司法考试资格证的要求。而根据规定,在校本科大学生不可以报考司法考试。这就使得,许多本能通过司法考试的毕业生,在毕业前无法参加司法考试,无法向单位证明自己的能力,从而影响了同学的就业,也影响了一些单位的接收工作。
三、提高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率的几点建议
通过完成整个SRT项目的分析和调查,我们归纳发现,法学专业学生(含本科以上学历)的就业方向无非以下几种:律师;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当然,作为法学本科毕业生,去从事
法学教育或者法学研究类的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建立,使社会上很多行业更加关注消费者权益、合同、证券等法律问题,加入WTO后,反倾销、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日益受到重视,这些都为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我们在调查和分析之后认为,要想切实提高我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综合素质,使其拥有一个良好的就业前景,学校和学生之间应该积极配合,努力通过以下方式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一)学生应加强热点知识学习,努力成为复合型法学人才
通过对法律从业者的调查,以及社会上对于法学专业求职者实际需求的研究,我们发现,要想真正提高一个法学专业学生在社会上的就业竞争力,努力巩固法学专业知识还是十分必要的。社会对法学人才的要求,已不是简单的精通某专业的法律,单位更重视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注重法律、英语、经济的全面结合。特别应该注意的是,我校法学专业的同学应该加强在民商法和专业英语方面的素养,以应对未来的挑战。 具体说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素质的教育。要从过去偏重法律知识传授转向着重现代法律观、法律精神、法律思维方法、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法律技术的训练。
2.要文化素质的熏陶,加强外语和计算机技能培养,加强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环境学、生物学等跨学科的知识和理论教育,把更多的法律学科的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良好人文素质、知识结构合理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
3.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提高法律人才的道德素养和公共责任心,使法律专业的学生在受教育阶段就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观念、民主和法治观念、公正和效率观念、理性与宽容精神,并在今后执法、司法和其他法律工作中践行这些观念和精神。 (二)教师应开展法学教学改革,提高思辩和实践能力
通过调研以及查阅资料我们发现,包括我校在内的绝大多数高校的法学教育基本上是单向的理论灌输式教学法,教学活动主要是围绕教师讲授某种专门理论知识而展开的。这种法学教育模式实际上主要是以培养法学研究人才为目的,这种结果必然导致大量法学院系的毕业生进入法律实务界以后难以胜任和适应具体的法律实务,使学生的能力与社会的实际要求具有一定的差距。因而,综合上述分析,我们认为要想切实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我校的法学教学法必须要从以下几点影响因素加以充分挖掘:
1.在重视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强调职业教育,以培养律师为基本目的,适当采用法律实务技巧训练的判例教学法。
2.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之间的差异进行充分认识。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因其内容的差异应采取不同的方法;大班、小班还是小组授课,是否采用多媒体,是否利用网络,是否有教材或指导书等等因素的不同,也会对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产生影响。
3.从培养法律人才的角度出发,在法学教育当中要充分重视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把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思维品质放在法学教育的重中之重。同时,也应要求学生掌握较为系统的法学知识。
(三)学校应提供良好就业平台,加强就业资源整合
目前,学校在学生就业问题上担负主要的指导服务工作。结合法学专业特点,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指导活动。我们认为学校应该结合上述几点来增加我校法学专业同学的就业竞争力:
1.在低年级学生中主要开展了学习交流会、参观、等专业基地,组织制定大学学习规划等,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建立专业学习的信心。要注意的是,这种机会不能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大四实习阶段,而是应该从大一结束了基础课程转而进行专业课程学习后就开始的。在初期可以安排学生参与一些诸如旁听审判的活动,等学生掌握了一定专业知识后就可以考虑对其进行更多的职业化培训。
2.在二、三年级学生中除了加强对专业基地的参观和实习外,还应该进行考研动员,开设了四、六级英语、考研辅导班,同时,结合就业指导工作,鼓励学生进行社会实践、考级考证,不断增强学生就业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通过这些学习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活跃了校园学习气氛,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情感和专业素养。
3.对法学毕业生进行就业培训,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主要进行技能培训,如英语口语表达和写作能力培训,计算机操作的培训,以及面试的有关技巧和礼仪培训。举办就业系列讲座,指导学生就业。请往届毕业生与同学座谈,请有关单位的领导宣传就业,请心理专家调整学生的就业心态,使学生可以更加的了解自己,了解社会,正视现实,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多方面搜集就业信息,扩大学生的视野。通过编辑就业指导报,制作就业信息网,以及学校向一些用人单位的整体宣传工作,为学生就业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方便快捷的向学生提供就业信息。
4.重点加法学专业强职业化培训,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应该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更多去、、律师事务所等地方见习或实习的机会。并且这种机会不能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大四实习阶段,而是应该从大一结束了基础课程转而进行专业课程学习后就开始的。在初期可以安排学生参与一些诸如旁听审判的活动,等学生掌握了一定专业知识后就可以考虑
对其进行更多的职业化培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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