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0年
山东骏国轮胎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销售部经理)
责
任
书
山东骏国轮胎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规章与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各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稳定和经济发展,制定并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方与主管方 责任方:销售部经理 主管方:总经理 二、责任方职责范围
对销售部门的安全卫生负全面责任。 三、事故控制指标
1、杜绝重大、特大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 2、职工千人死亡率为零,千人重伤率为零。 3、职工千人负伤率为零。 四、工作指标
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本部门的安全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企业各项安全规章、规程及总经理下达的安全指令。
3、负责组织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
4、负责组织对本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 5、对本部门人员发生的工伤事故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 6、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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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 2、对有关部门安排的未经安全培训的员工有权拒绝接收。 3、有权按规定处理本部门发生的工伤事故。 六、罚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接受厂长处罚:
1、对安全部门或员工反映的安全问题不重视、不调查、不解决而发生事故时。
2、本部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 3、违章指挥而发生事故时加重处罚。 七、考核
1、考核部门:安全部门 2、考核方法:按月考核 3、考核标准:
⑴ 职工千人负伤率每超1‰扣1分。 ⑵ 发生重伤事故扣20—30分。 ⑶ 发生死亡事故扣30—50分。
⑷ 工作指标中每一项未完成扣1—10分。 八、其他
1、对总经理的违章指挥有权抵制并拒绝执行。
2、对总经理违反“三同时”、“五同时”原则时,可进行抵制,不予执行。
3、对重大安全问题在向总经理报告并催办后,总经理未能及时答复或决策而发生事故时,本人不负任何责任。
九、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至责任人任职期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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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人(总经理)(签字):
责任人(销售部经理)(签字):
年 3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