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店移交清单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部门部门意见职务申请离职时间总经理意见批准离职时间签名:总仓记录签名: 签名: 日期:移交人接手人接手人记事办理离店手续须知 1.离店员工必须先如实填写此表,并经过相关负责人签名同意,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正常离职的员工,必须同时附上由当事人于批准离职前一个月时间书写的辞职报告。 3.员工在办理离店手续时,须首先经过部门最高负责人的批准和签名。然后再到总仓如数交回入职时由酒店发给当事人的工作服、工号牌、员工手册等相关酒店用品。 4.员工在交回工作服时,须事先自行清洗干净,并保证服装的完好无损,否则将会按每件五元的标准扣取相应的洗涤费用。并根据服装的破损程度扣除相应的赔偿金。 5.凡离店前管辖的有关酒店相关账目、货品、资金等职能项目的,还须和由酒店指定的接手人之间,办理好交接手续,方可获得行政总监的批准意见。 6.员工离职时,不得带走当事人在职时在酒店里使用过的图表、票据、物品、资料、或公积金等。事后如有发现超越此限的,一律会被酒店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连带责任。 7.员工在领取到结算工资后,必须同时将自身的行李物品带离本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