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玩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来源:爱玩科技网


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一般分三种情况:一种是通过民事调解离婚,一种是通过民事判决离婚,还有一种就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

无论是通过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都是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如果离婚时确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正宁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但是,对于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亲自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遇到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况,问题就变得麻烦的多了。可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偏偏居多。其原因在于: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急于离婚或赌气离婚,离婚之后开始对房产分割反悔,从而拒绝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那么,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呢?

依照法律规定,因履行离婚协议所发生的纠纷,只能以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

关于离婚后房产过户所应交纳的税费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

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8月17日颁发《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明确: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执行。

各市地财政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

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国税函〔1999〕391号

甘肃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现批复如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

通知规定:房屋的成交价格是指住房持有人对外销售房屋的成交价格。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纳税人出具的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个人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适用国税发[2005]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家房改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税务总局提供)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

通知规定:各地要公布本地区享受优惠的普通住房标准,普通住房的平均交易价格,每半年公布一次。2005年6月1日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符合当地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应持该住房的坐落、容积率、房屋面积、成交价格等证明材料及地方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免征营业税,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的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按非普通住房的有关营业税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对外销售的,在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税务总局提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