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工作流程
1.人事处根据厅人事处年度考核通知精神,制订学院年度考核计划;
2.通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3.根据各单位人员及工作情况,核定考核优秀指标,下发年度考核表;
4.各单位组织考核(处级干部考核、直属科级干部由学院考核组牵头组织实施);
5.回收考核结果,分类汇总;
6.报学院考核组核准;
7.向各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如有人申请复议,整理材料上报院研究)并向全院公示;
8.上报厅人事处审核批准;
9.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交档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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