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非同一控制下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1.处理原则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了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放弃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均应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基于上述原则,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企业合并成本:合并成本=支付价款或付出资产的(含税)公允价值+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发行的权
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付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的处理:采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时,支付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的差额,分别不同情况:
① 合并对价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② 合并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③ 合并对价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④ 合并对价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以其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3)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的处理
① 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控股合并的情况下,
该差额是指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予列示的商誉。
② 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应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
入)。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上述差额应体现在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中,不影响购买方的个别利润表。
2.一次交换交易,一步取得股权形成控制的企业合并会计核算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成本(不含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等科目。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以库存商品等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同时结转相关的成本。涉及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3.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会计核算 事项 初始计量 同一控制下 按照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支付对价的差额 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 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商誉 不会产生新的商誉 可能会产生新的商誉 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 按公允价值(合并成本),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付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